国家科技奖励新规出炉:奖金提升至800万元,强化提名责任与科研诚信
科技部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明确评奖周期、名额限制及国际合作奖评选标准
By WANG Manxi & LIU Yin
根据科技部最新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内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每人将获得800万元人民币奖金。此次修订在奖项设置、提名机制、评审规范等方面作出多项调整,进一步提升奖励制度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 五百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是全球最大且最灵敏的单口径射电望远镜。(图片来源:新华社)
新政策明确,国家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予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特等奖每类不超过3项,一等奖数量不超过各类别授奖总数的15%。
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0人。候选人需对华友好,并在以下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与中国公民或组织合作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传授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养科技人才;促进中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科技国际影响力。
国家科技奖实行定额提名制度。提名单位和专家的资格条件、提名限额由科技部另行规定,专家提名应在其专业领域内进行。同时,强化提名者责任,明确不得提名的情形,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违反伦理规范、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
所有申报项目须通过科研诚信审查。科技部将建立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涵盖提名者、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及候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将在提名和评审过程中开展诚信审核,对处于惩戒期内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取消参评资格。
Editor | SONG Ziyan
Supervisor | FANG Lin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