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改革科研经费管理 激励基础研究创新
提高人力成本占比、简化预算流程、加快拨付速度,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By LI Linxu
在7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应进一步回应科研人员关切,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会议明确一系列改革举措,涵盖预算编制、激励机制、资金拨付及行政负担减轻等方面,旨在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根据新规,科研项目间接经费比例和人力成本支出将显著提高。超过50%的经费可用于人力成本;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的间接经费比例可提升至60%,且科研院所可将全部间接经费用于绩效支出。
李克强指出,当前部分科研经费重设备轻人力,而理论研究高度依赖人才投入。他强调,科研人员尤其是基础研究人员的收入应与其研究价值相匹配。
为强化激励机制,科研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也不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基数。此举将进一步释放科研人员积极性。
科研经费拨付将提速,项目合同签署后30日内必须完成资金下达,确保科研工作及时开展。
国际交流合作相关支出不再计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保障科研国际化需求。
预算编制将大幅简化,原有九类以上预算科目合并为三类,并赋予项目承担单位在科目间调剂资金的自主权。基础研究与人才类项目将推行经费包干制,允许结余资金留用。
▲ PHOTO: VCG
科研人员长期面临事务性负担过重问题。会议提出,科研院所应配备专业财务助理,相关费用可从科研经费或其他渠道列支,切实减轻科研人员非科研负担。
财政支持方式也将创新:根据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选题、组建团队并决定经费使用,提升科研组织灵活性。
李克强强调:“时间不等人。必须破除制约科研人员创造力的障碍,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投身基础研究,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Editor: SONG Ziy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