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科学城推新规赋能科研创新
新政策助力科技要素高效流动,激发研究院所与企业创新活力
By YE Qing & CHEN Chunyou
2025年6月初,深圳西北部的光明科学城出台一项新法规,旨在通过赋予城市更大发展自主权,破除制约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新型运营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及企业的创新效能。
▲ 深圳光明科学城实验室研究人员正在测试用于合成生物学研究的设备。(图片来源:新华社)
光明科学城自2019年启动建设以来进展迅速,此次新规出台正当其时。法规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的布局、培育与建设作出系统规定,明确将围绕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等前沿领域,打造通用型和专用型科研设施。
新规鼓励在光明科学城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探索和公益类科研的机构探索更加灵活的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并允许科研人员在资金使用、技术路线选择等方面享有更大自主权。
为促进创新要素高效流通,法规明确提出实施便利化通关政策,支持科研、教学、校准和检测所需仪器设备的进出口。同时,光明科学城将探索更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推行需求导向的人才交流机制。
深圳湾实验室副主任涂欢表示,新规为科研工作营造了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增强了科研信心。特别是在科技创新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实质性优化,对科研机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ditor | SONG Ziyan
Supervisor| TIAN Xue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