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加强电商平台远程销售报告监管
未按时申报将被视为应税主体,面临增值税责任
为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意大利税务部门于2020年6月1日发布第13/E号通知,进一步明确电商平台提交远程销售报告的义务及违规后果。根据规定,平台若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准确的销售数据,将被视作相关货物的供应方和接收方,承担相应交易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纳税人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仅限以下两种:
- 能提供证据证明实际供应商已缴纳相关VAT,如F24付款凭证、电汇收据或VAT申报表;
- 对于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情况,能证明其无法提前获知该问题,并已建立内部尽职调查机制进行核查。
若发现申报遗漏或错误,纳税人须在报告截止日后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修正文件。但若未按时提交当期报告,则不得后续补报,相关交易将直接视为纳税人的应税行为,除非能证明实际供应商已完成VAT缴纳。
该政策将持续适用,直至欧盟2021年7月1日实施新的电子商务增值税改革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