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女性选举权的漫长征程:从殖民时代到现代民主
基于国家秩序建构视角的历史分析
维罗妮卡·乔丹奴(Verónica Giordano)
作者简介:维罗妮卡·乔丹奴:博士,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社会科学系教授,阿根廷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理事会成员。
内容提要:拉丁美洲女性争取选举权的过程曲折而复杂,各国实现时间差异显著。这一进程需置于国家秩序建构的历史背景中理解,避免仅聚焦个别杰出女性的叙事模式。本文以五个历史阶段——(1)1810—1880年民族国家建设;(2)1880—1930年寡头政治;(3)1930—1945年新旧秩序危机;(4)1945—1970年公众秩序;(5)1970年至今从专政向民主转型——系统梳理区域整体模式与国别差异。
关键词:拉丁美洲 女性选举权 秩序建立 国家建构 女权运动
拉丁美洲女性政治权利的起点可追溯至1810年独立战争。殖民时期已有女性参与公共事务的先例,如阿根廷的玛丽基塔·桑切斯·德汤普森曾挑战婚姻安排并投身独立运动,但此类个案极为罕见。真正影响深远的是法国大革命理念的传播,尤其是奥兰普·德古热《女权宣言》所倡导的性别平等思想。尽管当时拉美普遍实行男性专属选举制,但《民法典》确立婚姻为双方自愿的民事契约,使女性首次成为法律主体,为后续政治权利斗争奠定基础。

奥兰普·德古热与《女权宣言》
(图片来源于网络)
理解拉美各国女性选举权实现时间差异,必须将性别史融入国家建构进程,并兼顾区域共性与国别特性。以下分五个阶段展开分析。
一、1810—1880年:独立后的民族国家建设
此阶段女性参政几乎无制度保障。哥伦比亚贝莱斯省曾在1853年短暂赋予女性选举权,但于1854年被最高法院撤销,理由是国家宪法仅承认男性选民资格。智利1874年保守派议员佐罗贝尔·罗德里格斯曾提议女性参选,旨在削弱自由派势力。部分女性完成登记,但因社会观念阻碍未能实际投票。1884年自由派执政后反而通过《选举法》明文禁止女性参政,反映出当时主流政治力量对女性参政的排斥。
二、1880—1930年:寡头政治秩序下的女权萌芽
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扩张巩固了精英统治,民主形同虚设。与此同时,城市中上层女性发起第一波女权运动,多为受教育专业女性,因职业歧视推动权利诉求。目标分化明显:一部分追求全面解放,另一部分则强调母职价值的政治化。
阿根廷朱丽叶·兰特里1911年成功登记参选布宜诺斯艾利斯市议会,成为首位女性候选人,但随后立法增设“服兵役”门槛排除女性。1919年她再度参选国会,法院认定其符合宪法公民资格,获1730票支持,但结果被宣布无效。同期玛丽亚·阿贝拉创办《我们》杂志,推动全国妇女联合会成立(1910),并与国际女权组织接轨。
巴西伯莎·卢兹1922年代表巴西出席巴尔的摩泛美妇女大会,推动设立美洲提高妇女地位协会。1927年北里奥格兰德州在州长支持下实现女性地方投票,但1930年瓦加斯政变中断进程。
乌拉圭在总统何塞·巴特列-奥多涅斯改革政府推动下,1917年宪法虽未立即赋权,但建立女性未来参政机制。首位女医生宝琳娜·路易丝领导全国妇女理事会,积极参与国际网络,促成1928年美洲妇女委员会成立。
三、1930—1945年:危机中的突破与反复
军事势力崛起重塑政局,女性选举权在部分国家取得进展,常作为政治妥协产物。
巴西1932年《临时选举法》首提“不分性别”投票,1934年宪法正式确认女性选举权,但1937年瓦加斯独裁时期再度取消。乌拉圭1932年通过女性选举法,但因1933年加布里埃尔·特拉政变推迟实施,直至1938年才首次行使投票权。1942年选举中,多名女性进入国会,涵盖不同政治阵营。
古巴在马查多独裁期间女权运动推动获得离婚权(1918)等基础权利。1934年格劳政府签署法令全面赋予女性选举权,1936年女性首度参与总统选举并赢得6个国会席位。但1940年巴蒂斯塔上台后权利受限。
智利采取渐进策略,1934年立法允许女性参与市政选举,视作政治能力培养过程。
四、1945—1970年:公众秩序下的制度化赋权
二战后国际环境利好,美洲妇女委员会推动落实女性公民权利。拉美各国通过社会革命、民粹改革或独裁体制三种路径实现女性选举权。
阿根廷庇隆政府1947年颁布《女性选举法》,其妻艾薇塔·庇隆发挥关键动员作用,被视为纳入新兴社会群体的政治策略。1949年成立庇隆妇女党,保障党内33%职位配额。但1955年军事政变后所有成果被废止。
智利历经多年抗争,1949年在冈萨雷斯·魏地拉政府时期终获普选权。玻利维亚1952年革命后实行普选,女性参政被纳入国家重建战略。墨西哥经长期斗争,1953年由科尔蒂内斯总统批准《女性选举法》,打破革命制度党反对阻力。
哥伦比亚与巴拉圭均在独裁背景下立法:1954年哥伦比亚罗哈斯·皮尼利亚政权通过女性选举法;1961年斯特罗斯纳统治下的巴拉圭亦实现女性投票权,但选举本身服务于政权合法化目的。
五、1970年至今:从专政向民主转型中的权利深化
20世纪70年代起,取消文盲限投成为扩大政治参与的关键。智利1972年阿连德政府废除识字门槛,秘鲁(1979)、厄瓜多尔、巴西(1985)相继跟进。
1989年后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推动性别平等立法。阿根廷(1991)、巴西(1997)先后通过候选人配额法,提升女性议员比例。至2010年,拉美女性议员平均占比达23%,但高层行政职位性别差距仍存。
多位女性担任国家元首,包括尼加拉瓜查莫罗、智利巴切莱特、阿根廷基什内尔、巴西罗塞夫等。然而右翼出身的领导人如莫斯科索、钦奇利亚、阿涅斯等执政表现未必促进性别平等,反映女性掌权不等于女权进步。
总体而言,1989年后女性权利议题经历两个阶段演变:90年代侧重统计指标对接国际议程;21世纪初转向结构性两性平等讨论。近年右翼回潮批判所谓“性别意识形态”,实质是对平等理念的抵制。
结语
拉丁美洲女性选举权的实现是国家秩序建构过程中权力博弈的组成部分。各国路径差异体现于社会结构、政治体制与历史转折的交互作用。女性并非被动接受权利,而是以组织化行动、跨国联动和制度抗争积极参与历史进程。这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既是区域政治演进的缩影,也是女性争取基本解放权利的生动写照。
译者简介:李宇娴,西南科技大学拉美研究中心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