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9月1日起施行
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严惩乱扔垃圾行为,推动科技支撑生态治理
作者:钟建丽
4月下旬,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该法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我国对这一重要生态屏障的保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 青藏高原西部班公湖清晨景观。(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青藏高原被誉为“世界屋脊”,总面积约258万平方公里,是长江、黄河、澜沧江—湄公河等亚洲主要河流的发源地,生态系统极为脆弱且具有全球意义。
法律明确坚持生态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分类施策、科学治理的原则,系统规范了冰川冻土、江河湖泊、草原森林、湿地及生物多样性等关键生态要素的保护与修复工作。
针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规定加强珍稀濒危及特有物种保护,强化重要栖息地管理,并支持对野生动植物物种的调查研究。
为提升生态保护科技支撑能力,法律鼓励开展气候变化、水资源、冰川冻土、生物多样性及荒漠化防治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推动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应用推广。
省级政府须划定冰川、雪线生态保护红线,扩大多年冻土区域保护范围,强化源头管控。
此外,个人在高原区域乱扔垃圾将被处以500元至1万元罚款,进一步强化公众环保责任。
编辑:宋紫嫣
监制:田雪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