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进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明确2027与2035年阶段性目标
七项重点任务推动流域协同治理,构建“美丽中国”生态基础
By LIANG Yilian & LIU Yin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启动建立更加系统、清晰、多元、高效的横向生态补偿体系。文件旨在强化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之间的协作关系,落实“保护者获益、受益者付费”原则。
▲ 2025年6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一群牛群在草原上觅食。(新华社 图)
意见明确,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将建立起统一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各省份需在辖区内主要河流推行相应机制,并稳步推进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补偿框架。同时,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耕地等多类型生态要素的横向补偿试点。
到2035年,补偿范围将扩展至全国主要流域的干流和重要支流,实现覆盖更广、融合更深、方式更创新的生态补偿制度,显著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为保障实施,文件提出七项重点任务:建立中央统筹的重大流域协调机制;支持地方深化补偿实践;扩大补偿覆盖范围;拓展补偿生态要素类型;完善补偿标准体系;创新补偿方式;强化平台支撑。
针对长江、黄河等关键流域,中央将主导建立统一补偿机制,依据国家监测断面的水质数据及年度变化情况,核算各省出入境贡献值,推动公平的省际资金转移,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
地方层面鼓励各省基于生态服务价值和受益关系协商签订跨省补偿协议。已建立机制的地区应进一步厘清责任,提升保护精准性。
Editor | SONG Ziyan
Supervisor | FANG Lin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