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新版国际收支申报指引
跨境电商与线下扫码支付申报要求进一步明确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业务指引(2019年版)》),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满利通今日外汇牌价

满利通将始终为您提供极具优势的货币牌价
为完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便利银行及申报主体操作,此次修订共涉及新增、调整和进一步明确的内容共计21项。
在跨境电商领域,主要调整包括:优化跨境电商货物贸易的申报要求,并同步更新《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海关统计贸易方式分类对照表》;新增对跨境线下扫码涉外收付款的申报规范。
为准确统计“网络购物”数据,对于通过境内外电商平台交易、经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收付货款的货物贸易,相关涉外收付款统一由第三方支付机构申报在“122030-网络购物”项下,不再区分是否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附言需注明“境外平台+平台名称”或“境内平台+平台名称”,平台归属以实体企业注册地为准。
针对跨境线下扫码消费场景,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在与境外机构完成资金集中清算时进行间接申报,交易编码为“223029-其他私人旅行”,交易附言须标注“跨境线下扫码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