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推新外资政策 打造“美洲门户”投资高地
马里埃尔特别开发区助力中古经贸合作迈向新阶段
文/古巴驻华大使 白诗德 (Alberto Jesús Blanco Silva)
在最新经济和社会政策指引下,古巴正积极推进经济模式转型。为吸引外国投资与先进技术,政府已颁布两项关键法规:2013年9月发布的第313号法令,设立马里埃尔特别开发区;2014年3月通过的第118号外国投资法令,全面开放外资准入。
马里埃尔港于2014年初正式启用,时任巴西总统罗塞夫与古巴领导人劳尔·卡斯特罗共同主持揭幕仪式,多位拉美国家元首出席。该港口由巴西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银行(BNDES)参与投资,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PSA International)负责运营,并与巴拿马运河扩建计划协同发展。
位于古巴西部、距首都哈瓦那仅45公里的马里埃尔港,地处加勒比地区32个主要港口中心,具备成为“美洲门户”的战略地位,将成为古巴对外贸易的核心物流平台。
新外资政策旨在推动可持续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投资者法律权益。政策明确提升透明度,优化从项目评估到运营监管的全流程管理,提供税收减免、关税优惠及灵活高效的审批机制,增强外资吸引力。
古巴拥有高素质人力资源和社会稳定优势。全国19%劳动力接受过高等教育,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排名全球第51位,在拉美及加勒比地区教育、科技、文化领域长期领先。此外,高水平医疗体系、良好生态环境、未充分开发的旅游资源和较强社会治安,均为外资进入提供有利条件。
重点鼓励外资进入的领域包括:农业与林业、食品与制糖工业、能源、石油、矿产、机械制造、冶金、制药、医疗服务出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业。外资可通过合资企业、国际经济联合协议或外商独资公司等形式开展投资,其中联合协议适用于自然资源开发、基建、农业、酒店及专业服务等领域。
古巴外商投资主要优势:
允许自由汇出可兑换货币资本,不对利润分红额外征税;在项目许可期限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是否适用马里埃尔开发区或第118号法令,实施差异化税收管理制度。
当前,古巴正以改革中的经济模式、稳定的社会环境、熟练劳动力和健全法律框架,构建广泛而坚实的外资服务体系。
自1960年中古建交以来,两国始终保持着密切高层往来与深度合作。同年,切·格瓦拉率团访华并签署首个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如今,双方在社会主义发展经验交流、经济模式转型等领域持续深化互动,树立了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国际关系典范。
来源: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