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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出台18条措施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质检总局出台18条措施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益百思VAT
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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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4年以来,我国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加大,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任务

质检总局出台18项举措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推进通关便利化、优化检验监管、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外贸提质增效

面对2014年以来复杂严峻的外贸形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质检总局提出18项具体措施,围绕减少法检种类、规范收费、推进关检合作、服务进口与区域发展、提升出口质量、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方面,充分发挥质检职能,切实帮扶企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一、减少法检种类,激发出口活力

全面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检验,涉及机电产品、食品接触产品等222个HS编码商品,进一步释放企业出口活力。同时,强化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高风险玩具、稀土等特殊工业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制度保障。

优化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管理,坚持保护人类健康、环境安全、防止欺诈等原则,建立科学、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目录设置的合理性与权威性。

二、整治进出口环节收费乱象

配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开展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专项检查,全面摸清情况,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加强对报检协会及代理报检企业的监管,严查借检验检疫名义多收费、乱收费行为。

开展检疫处理质量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服务流程与收费标准,确保执法公正与服务质量。

三、深化关检合作,推进“三个一”通关模式

2014年内在全国所有口岸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通关模式,实现检验检疫与海关协同作业,提升通关效率。

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口岸公共信息平台,推广“单一窗口”模式,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统一数据报送与放行指令发放。

全面推进无纸化申报与通关,简化申报项目和随附单证,加快电子通关单应用,力争年底前全面取代纸质通关单。推进国际电子证书核查与数据交换,提升跨境贸易数字化水平。

四、服务国家宏观战略,扩大优质进口

积极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各地建设水果、肉类、粮食等进口指定口岸,扩大资源性商品和消费品进口。

加快与主要贸易伙伴的检验检疫准入谈判,提速风险评估、体系考察和检疫审批,促进国内短缺资源进口。

对跨境电商集货、备货进口实施“分类管理、便利进出”“一次申报、分批核销”监管措施,实行信用分级管理,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五、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开放协同

深化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改革,在分线管理、结果采信、负面清单制、预检验等方面形成可复制经验,向其他特殊区域推广。

推进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实现通报、通检、通放,基于信用与风险管理实施差异化放行模式,提升区域通关便利化。

支持“一带一路”、中欧班列等国际通道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发展。落实农业走出去战略,支持境外农业开发农产品回流。

六、坚持质量引领,提升出口竞争力

支持小微企业获取对外注册资质,推动检测结果与认证认可国际互认。完善直通放行和绿色通道制度,提升通关效率。

加强退运调查、监督抽查和国外通报追踪,严厉打击出口假冒伪劣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扩大AA级企业范围,给予更多通关便利。

加快出口工业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发挥健身器材、鞋类、轮胎等行业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作用,推动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七、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维护出口权益

加强主要出口市场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的跟踪研究,依托部际联席机制,建设专业性技术贸易措施公共服务平台,免费为企业提供培训支持。

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利用WTO规则加大对外交涉力度,积极参与争端解决,降低贸易摩擦对我出口影响。

深化质检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合理应对技术壁垒。发挥自贸区关税优惠政策,推进中欧地理标志互认,加强生态原产地保护,助力企业减免关税、拓展国际市场。

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需结合地方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与针对性,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外贸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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