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赴拉美投资需坚持正确义利观
专家建言中拉合作应注重平等、合规与可持续发展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前副理事长王珍近日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中国企业赴拉美投资应秉持正确的义利观,避免单方面逐利行为,真正实现合作共赢。
1月8日,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中方提出目标:未来十年内,中拉贸易额达5000亿美元,中国在拉美直接投资存量达2500亿美元。在此背景下,如何推进务实、可持续的投资合作成为关键议题。
近年来,部分中资项目遭遇波折,如墨西哥高铁项目被取消、尼加拉瓜大运河项目面临环保争议。对此,王珍指出,中国企业“走出去”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义利观。投资既要考虑自身利益,更要切实顾及东道国实际需求。例如某些地区人口与资源分布有限,并不适合盲目上马高铁等大型基建项目。真正的合作应基于对方真实发展需要,而非短期冲动或推销式输出。
以中国中信公司在委内瑞拉参与的社会住房项目为例,该项目不仅建设住宅,还配备厨房设施等生活必需品,充分考虑居民入住后的实际需求,获得当地高度认可,体现了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
二、坚持平等相待、平等协商。拉美地区小国较多,尤其加勒比国家体量较小,长期在国际事务中缺乏话语权。中方在合作中应尊重其合理诉求,保障其平等参与权,这既是政治原则,也是合作基础。
三、将项目纳入东道国整体经济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应服务于所在国长期发展战略,成为其经济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避免孤立运作、脱离实际。
四、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融入当地社会。企业应依法经营,积极与当地社区沟通协作,赢得民众支持,确保项目可持续推进。
王珍强调,对外投资不能“忽悠”,只有真心实意为对方着想,才能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