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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域成中拉经贸合作未来重点

四领域成中拉经贸合作未来重点 拉美资讯
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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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拉美地区是中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重要合作伙伴。2008年,中国发布首份拉美政策白皮书,将中拉关系提

中拉经贸合作迈向战略深化新阶段

聚焦贸易结构优化、投资升级与金融创新,共拓互利共赢发展路径

拉美地区是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合作伙伴。自2008年中国发布首份对拉政策白皮书以来,中拉关系持续提升至战略高度。2016年第二份对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合作的新定位。在政治互信和经贸合作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中拉将以贸易、投资和金融为核心,夯实法律框架,推动产业结构对接,把握中国经济中高速增长与拉美经济复苏带来的战略机遇期,重点推进以下四大领域合作:


一、优化贸易结构,推动多元化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中拉贸易额有所下滑。要实现未来十年双边贸易额达5000亿美元的目标,需着力改善贸易结构。拉美应提升作为中国资本品和中间品供应方的角色,扩大服务贸易比重,推进贸易便利化。双方应拓展产业内贸易,深挖特色商品、高附加值产品及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贸易潜力,加强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合作。同时,通过探讨自贸协定等安排,妥善处理贸易摩擦,构建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


二、深化产业对接,拓展互利投资合作空间

拉美已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第二大目的地。当前,中国对拉直接投资已成为双边经贸合作的主要驱动力。为实现未来十年在拉美投资存量达2500亿美元的目标,应聚焦《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提出的六大重点领域: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农业、制造业、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鼓励中国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参与拉美基建项目,推动优质产能和优势装备对接当地需求,助力拉美提升就业、税收和区域平衡发展能力,实现合作共赢。


三、创新金融合作模式,增强“金融驱动”效应

中拉金融合作已从应对金融危机转向深化货币合作、探索保险与金融租赁、拓展区域性金融机构协作的新阶段。双方应加强央行、监管机构及金融机构对话,在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合作模式,拓宽业务范围。充分利用中拉合作基金、基础设施专项贷款、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等融资机制,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入以金融创新为核心的“金融驱动”新阶段。


四、强化人才培育与人员交流,夯实合作基础

企业是中拉经贸合作的主体,专业人才尤其是具备国际视野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尤为紧缺。应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推进银企对接,为中国企业在拉美经营提供融资支持。同时,拓展双方在能源、制造、农业、科技等领域的人员培训与经验分享,并延伸至社会治理、安全、司法等非经贸领域,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与能力建设,为可持续合作注入动力。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

本文来源:国际商报 毕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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