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考通知
关于补充社会工作者人才缺口 提升社工队伍整体水平的通知

随着社会工作人才需求持续增长,国家高度重视社工队伍建设,并不断提升相关岗位的福利待遇。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自2006年9月起,对从事社会福利、救助、慈善、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一管理。
为响应国家政策,推动社工专业化发展,现面向全国开放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通道。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学历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报考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年龄及工作经验。
招生人数:本次计划招生268人,额满即止。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31日,招满提前截止。
学习方式:线上录播+直播+回放,支持手机或电脑学习。
考试形式:纸质笔试,每科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试分为综合能力与实务两科,一天内完成。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约两个月,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政策支持:部分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助学备考金。
持证优势
- 可申领人社部门发放的1000-3000元职业技能补贴;
- 享受个税专项抵扣;
- 积分落户加分(初级10分,中级30分),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
- 社区、居委会等岗位应聘时持证加分,优先录用;
- 部分单位提供每月300-800元岗位补贴,并随工龄上调;
- 可参与职称评定,领取职称津贴;
- 退休金较普通人员高10%-15%,且可继续留任,薪资随资历增长;
- 工作稳定,多数岗位提供五险一金、双休及带薪假期。
就业方向
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广泛,职业发展空间大,晋升路径清晰:
专业发展路径:一线社工 → 督导助理 → 初级督导 → 中级督导 → 高级督导
管理发展路径:一线社工 → 项目社工 → 中心主任 → 副总干事 → 总干事
主要就业方向包括:
- 公务员系统:民政、人社、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部门从事社会政策制定与执行工作,社工经验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 事业单位: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救助站、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等社会福利与服务机构。
- 群团组织与民间组织:妇女儿童援助、困难职工帮扶、青少年服务、精神健康支持等社会组织。
- 社区基层岗位:社区居委会、街道服务中心等,负责社区治理、资源协调与居民服务。
-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经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社工机构,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
- 基金会与社会团体:从事公益项目策划、执行与评估等相关工作。
- 企业社会责任部门:大型企业EAP员工心理援助、CSR项目管理等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