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外商投资准入政策概述
巴西目前没有设立独立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亦无相关专门法律法规。外国投资者进入巴西市场总体上享有较高自由度,政府原则上不设限制。
所有外国投资需通过巴西中央银行信息系统(SISBACEN)完成网上登记备案(RDE),由投资接收方、投资者或其代表自行申报。该程序仅为监管资金流动之用,巴西央行不对投资进行前置审批或评估。
除特定行业外,巴西对外资持股比例和参与形式无普遍性限制。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包括核能、邮政、电报及航天产业。自2015年1月19日第13.097号法律实施以来,卫生领域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外资参与:
- 接受联合国下属机构或技术合作组织捐赠;
- 法人实体建设与运营医院项目(含慈善、专科、综合医院及诊所),以及开展计划生育研究;
- 为无医保员工或个人提供非营利性医疗服务;
- 其他经批准的特殊情况。
受限或需审批的外商投资领域
- 绿地投资:若外资持股比例超过本地资本,或由外籍自然人/法人购买土地,须事先获得巴西国会批准;如拟购地位于边境地区,则还需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审批。
- 航空运输:外资参与常规航线运营,须经巴西航空主管部门批准,并与本地企业组建合资企业,外资持股不得超过20%。
- 媒体出版:报纸、杂志、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外资持股上限为30%。
- 金融机构:准入视政策导向而定,符合国家利益时可放宽条件。
- 矿业:外资控股企业可依法申请矿产勘探与开采许可。
- 渔业:外国企业须与巴西本地企业成立联合体,作业范围限于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上述需审批的投资活动,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未获批准者可依法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