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公布新《外国投资法》 将于6月生效
新法明确税收优惠、仲裁机制及用工规定,外资开放迈出关键一步
据《拿骚卫报》援引美联社哈瓦那消息,古巴于2014年4月16日公布最新通过的《外国投资法》全文。该法律将于当年6月正式生效,取代1995年版旧法,标志着古巴在吸引外资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新法承诺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免税政策和产权保护,并明确了外资争议仲裁机制及相关劳动法规。合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中的外资可享受为期8年的免税期,8年后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约为现行税率的一半,同时免征工资税。外商独资企业则需经政府审批方可获得同等税收优惠。
根据规定,外企仍不能直接聘用古巴员工,必须通过古巴人力资源代理公司进行雇佣,这一限制可能对投资者造成不便。
新法未禁止海外古巴侨民回国投资,但美国对古巴的经济禁运仍将构成实际障碍。古巴官员表示,吸引外资政策不专门针对侨民,所有投资项目将 individually 审核评估。
来源:商务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