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海外难回国,亲属代偿终结案
信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跨境被执行人案件

“法官您好,我是被执行人庄某的妹夫翁某。庄某已移民阿根廷近三年,今年中秋他很想回国与家人团聚,但因失信被执行人身份无法购票。我从福建赶来,希望能代为处理案件。”
10月28日一早,信丰法院执行法官接待了这位远道而来的亲属。法官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钟某到庭协商。
庄某曾从事昌赣高铁建设相关业务,期间在钟某经营的轮胎店采购轮胎11次,累计欠款140,419元。经多次催收未果且失联后,钟某于2019年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庄某支付货款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法院仅扣划庄某银行存款5,000元。因其定居国外、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0年双节前夕,身处阿根廷的庄某希望回国团圆,却受限于信用惩戒措施。其家属表示,失信不仅影响个人出行,还可能波及子女参军、入党、考公等未来发展,因此迫切希望解决此案。
经法院组织核算与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翁某当场代为支付款项149,000元,案件顺利执结。
“请转告庄某,要珍惜信用。即使身在海外,未结案件仍会带来限制。”执行法官提醒。
“明白,现在法院执行力度大,失信确实寸步难行。”翁某回应,并与法官握手告别。

法条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自然人将被限制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舱位;入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或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乘坐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单位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也受相应限制。
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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