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工作者报考通知
关于补充社会工作者人才缺口、提升社工队伍整体水平的通知
随着社会工作人才需求持续增长,国家高度重视社工队伍建设,并不断优化相关岗位的福利待遇。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精神,自2006年9月起,对从事社会福利、救助、慈善、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一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现面向全国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职业道德,且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相应级别考试。
招生信息
- 招生对象:全国范围,高中及以上学历,无不良记录人员
- 授课模式:线上录播+直播+回放,支持手机、电脑学习
- 报考项目:社会工作者
- 招生人数:268人,额满即止
-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本周日,招满提前截止
- 优惠政策:部分地区可享助学备考金支持
报考优势
- 持证后可申领人社部门发放的1000-3000元现金补贴;
- 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就业稳定,多数岗位提供五险一金、双休及带薪假期;
- 积分落户加分:初级加10分,中级加30分,助力保障房申请;
- 社区、居委会等岗位持证者优先录用并享有加分优势;
- 上岗后每月可获300-800元岗位补贴(视地区与工龄调整);
- 参与公益项目可获得补贴,具备职称评定资格,享受职称津贴;
- 退休金高出10%-15%,符合条件者可继续留任,薪资随工龄递增。
就业方向
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广泛,职业发展空间大,主要晋升路径包括:
- 专业路线:一线社工 → 督导助理 → 初/中/高级督导
- 管理路线:一线社工 → 项目社工 → 中心主任 → 副总干事 → 总干事
主要就业单位涵盖:
- 公务员系统:民政、人社、教育、司法、公安等部门从事社会政策制定与执行工作,社工经验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 事业单位: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救助站、婚姻家庭与青少年服务中心等;
- 群团组织与民间组织:为妇女、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
- 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治理、资源协调与民生服务,持证者应聘时享有加分优势;
- 民间社会服务机构:经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社工机构,提供专业社会服务;
- 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相关岗位;
- 企业:人力资源、员工关怀、社会责任等部门设置的社会工作相关职位。
考试与学习安排
- 考试形式:纸质笔试,每科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一天内完成,上午考综合能力(9:00-11:00),下午考实务能力(14:00-16:00)。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学习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进行系统培训,报名后由专业教师指导;
- 报考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年龄、户籍和工作经验;
- 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约两个月,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