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税局全面推行电子缴税 新规8月1日起实施
现金缴税渠道正式关闭 多种电子支付方式替代





(图片来自LA NACION)
自2024年8月1日起,阿根廷联邦税务管理局(AFIP)正式停止受理现金缴税,全面转向电子化支付方式,旨在提升征管效率、节约行政资源。
对于预付法人营业税、个人动产税及II类和II’类税种,纳税人须通过网络电子汇付(VEP)、信用卡自动扣款、借记卡在自动存款机支付、银行转账或在授权金融机构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完成缴纳。所有交易均需以非现金形式进行,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针对增值税(IVA)超过10比索的款项、员工社会保险费(家政人员除外)、法人营业税、个人动产税及纳税申报相关费用,支持VEP电子转账、自动柜员机现金存入、借记卡转账及支票支付等方式。其中,现金仅限通过ATM设备存入,不再接受柜台现金交付。
AFIP已于2024年6月29日在官网发布通知,明确电子缴税新规,并于8月1日正式执行。此前,5月已对开具D类和E类发票的单一税制纳税人实施同类规定,计划于同年11月将该政策扩展至开具A、B、C类发票的单一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