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通过新《外国投资法》 全面开放市场吸引外资
新法规实施税务减免、法律保障等多项优惠,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
当地时间29日,古巴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新的《外国投资法》,取代自1995年起施行的第77号《外国投资法》。除教育、医疗和军工等特殊领域外,古巴将向外资全面开放国内市场。
新法彰显古巴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在税收政策方面,外国投资者在古巴获得的收益,利润税由30%降至15%;若设立合资企业,前八年可享受全额免税。同时,新法承诺为外资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保障,提升投资安全性与透明度。
古巴经济部门负责人马利诺·穆里略表示,修法旨在吸引更多外汇流入,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据预计,古巴每年需引入20亿至25亿美元外资,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
近年来,受美国长期封锁及传统盟友委内瑞拉经济困境影响,古巴经济增长乏力。过去十年平均增长率仅为1.8%,外资累计贡献仅13个百分点,在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处于较低水平。此次立法被视为应对现实挑战的关键举措。
分析指出,古巴经济改革早有布局。自劳尔·卡斯特罗执政以来,持续推进经济转型。2010年10月以来,已对178个行业实施私有化改造,并对国有企业进行深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效益良好的国企可保留50%利润用于再投资,连续两年亏损的企业则面临撤销或重组。
此前,古巴已设立首个经济特区——马列尔港特区。此次外资法修订是其系统性改革的重要一环,体现了主动开放的战略方向,而非外界所谓“被迫之举”。
文章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