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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墨西哥议会通过了电讯改革二级法案

【墨西哥】墨西哥议会通过了电讯改革二级法案 拉美资讯
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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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推迟了七个月后,上周三(7月9日)墨西哥议会通过了电讯改革二级法案,包括两部新法,联邦广播电视传播法

墨西哥通过电讯改革二级法案 推动市场竞争与用户权益保障

新法明确反垄断规则、降低通信成本,联邦监管机构将强化执法能力

  7月9日,墨西哥议会正式通过推迟七个月的电讯改革二级法案,涵盖《联邦广播电视传播法》和《墨西哥广播传播共同体系法》两部新法,并对包括著作人法和外资法在内的10项现有法规作出修订。此次改革旨在促进电信领域公平竞争、降低资费、提升服务质量,并加强对市场垄断行为的监管。


  二级法案核心内容包括:逐步取消国内长途通话费用;以行业整体而非单项服务界定企业垄断地位;要求特许经营企业保留用户信息两年,供主管部门基于安全需要核查;对违反竞争法规的企业处以最高达年收入10%的罚款。政府指出,改革将增强市场参与度与仲裁独立性,但实施层面仍面临挑战。


  根据墨西哥美洲电讯(AMX)向监管部门提交的报告,公司将出售TELCEL和TELMEX部分资产,以应对新规。目前这两家由卡洛斯·斯利姆控股的企业在各自市场占有率均超50%,须降至50%以下,避免被列为“主导运营商”而受到更严格限制。


  电讯改革始于2012年12月,时任总统培尼亚提出12项改革计划,其中包括推动电信领域竞争。2013年3月政府提交改革草案,同年6月11日经议会通过并公布。根据法案,2013年9月成立联邦电讯局(IFT),作为独立监管机构,负责广播、电视、电话及数字服务领域的竞争管理。同时设立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取代原竞争委员会,专责预防、调查和处罚垄断行为。


  上述两个机构均为独立法人,由7名委员组成,任期9年,候选人由央行、国家统计局和教育评估局联合提名,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此外,还将设立专门合议法庭,审理电信与竞争领域的专业案件。


  2014年3月,政府提交二级法案,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涵盖降低资费、扩大宽带覆盖、推广数字电视、统一许可制度、规范版权使用等内容。法案禁止发布虚假广告及享有补贴的特殊广告,并授权相关部门依法限制互联网有害信息传播,相关条款曾引发部分公众争议。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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