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实施新海关规定 限制个人非贸易进口
新规设限个人物品进口数量与金额,强化贸易性质认定标准
据古巴海关网站消息,自2014年9月1日起,古巴海关总署第206、207、208号令及财政和价格部第300号部令正式生效,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多项旧规。
新规主要内容包括:对自然人以非贸易为目的进口的物品设定数量上限;制定针对此类物品的海关定价目录;对通过航空、海运或邮寄方式进口的“杂项”物品,规定其价值不得超过200比索,海关计价标准由每公斤10比索上调至20比索,免税重量从3公斤降至1.5公斤。
对于旅客携带入境物品,其他现行规定保持不变,如进口物品总值不超过1000比索、杂项物品按每公斤10比索计价等。
海关将依据物品属性、数量、用途等因素判定是否属于贸易性进口。此次政策调整旨在遏制自然人从事变相贸易行为。
来源:商务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