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正式成立
首期规模100亿美元,助力中拉产能合作
继丝路基金之后,中国再次设立国家级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国人民银行于9月1日宣布,该基金已于2015年6月16日在京注册成立,并于8月31日正式运行。
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由央行、外汇局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发起设立,资金来源于外汇储备和国开行,首期规模达100亿美元,注册资本为611.32亿元人民币。基金依据《公司法》运作,主要开展股权、债权、基金及贷款等投资业务,同时承担资产受托管理和投资管理职能。
基金管理层具备深厚金融背景:法定代表人刘佳华曾任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旗下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德平来自国家开发银行,任拉丁美洲大区组组长。
该基金的设立源于高层推动。2014年7月,习近平主席访问拉美期间提出构建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15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巴工商峰会上倡议建立中拉产能合作新模式,并宣布设立专项基金,提供300亿美元融资支持中拉在产能与装备制造领域的合作项目。
基金将重点投向拉美地区的制造业、高新技术、农业、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及金融合作等领域,通过多元化投资方式实现中长期财务可持续。
从股东结构看,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与丝路基金高度相似。其两大股东分别为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二者均为丝路基金的原始股东。其中,梧桐树投资平台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全资持有,法人代表为何建雄,原法定代表人刘薇后变更为刘佳华。
两支基金注册资本均超过600亿元,首期规模同为100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基金已成为消化庞大外汇储备的重要渠道。以丝路基金为例,其首期100亿美元中,65亿来自外汇储备。
央行行长周小川此前表示,中国外汇储备规模较大,可在保障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中长期直接投资,服务国家战略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