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渐进式改革、社会保障与中小企业扶持成关键经验
本文来源:参考消息网
《参考消息》4月8日报道 拉美多数国家长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资源条件并不突出的智利,通过市场经济与适度政府干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实现政治、经济与社会协同发展,成功迈入高收入经济体行列。专家指出,智利的经验对我国突破“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坚持渐进式金融改革
2000年至2014年,智利人均GDP从5133美元增至14520美元,在全球经济低迷背景下持续领跑拉美增长。国家信息中心武峰副研究员指出,智利并未全盘接受新自由主义政策,而是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同时,注重循序渐进,实施稳健的财政与货币政策。
自上世纪80年代起,智利稳步推进金融改革,逐步完成从金融抑制到金融深化、从固定汇率到浮动汇率、从资本管制到资本市场开放的转型。改革涵盖放松利率管制、银行私有化、取消信贷控制及资本账户开放四个方面。资本项目开放为智利引入大量外资,有效支持经济增长并缓解经常项目赤字。
为加强金融监管,智利依据银行法强化对内外资银行财务状况的监督,提升透明度,并禁止外资银行从事证券经纪、基金管理和财务顾问等业务。1991年,智利推出无偿储备金制度,要求除出口信贷外的所有外资按总额20%无息存放央行一年,相当于对短期资本流入征收隐性税。同时,政府逐步放宽资本流出限制,以缓解汇率压力。
智利政府强调,其角色在于确立非歧视性的经济规则,并承担面向弱势群体的收入再分配职能,仅在私人部门缺位时发挥补充作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智利践行“社会公正增长”理念,推动市场改革、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协同发展。深圳大学钟坚教授等认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智利转型成功的基础。
1981年,智利推行养老金制度改革,由现收现付制转向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改革内容包括:雇员缴纳工资10%作为养老金;设立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负责征缴、账户管理与投资运营,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机构;养老金待遇取决于账户积累、预期寿命和折现率。
针对积累制导致的待遇差距问题,智利后续改革增加财政兜底机制,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救济性养老金。政府还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在注册资本、投资范围、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并设定最低投资回报率,保障基金安全与收益。新体制推动经济与社会实现双重良性循环。
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是智利推进社会公正增长的重要举措。2009年,智利颁布《中小企业法》,配套推出“中小企业投资融资”“小工业投资融资”计划及信贷保险折扣等措施。
2010年,政府启动约25亿美元应急计划,优化国家采购机制,通过国家银行、国家贸易促进会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依托小企业担保基金和互助担保协会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西班牙阿尔卡拉大学拉蒙·卡西尔达教授指出,兼顾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平衡治理,是全球13个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经济体的共同特征,其中积极有效的政府作用至关重要。
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胡安·卡洛斯教授表示,尽管智利已跻身高收入国家,但仍面临贫富差距与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部分低收入群体未能充分获得教育与医疗资源。他建议智利应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增长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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