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治体制解析:三权分立与联邦制下的权力架构
总统、国会与司法体系的职能分工及运作机制
阿根廷实行联邦制,各省份享有自治权。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依据“国家紧急法”接管地方政府权力。
根据1853年5月1日颁布的宪法,阿根廷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制度。总统和副总统由全国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自2000年起,总统候选人可通过参议院推荐或公民自荐方式报名参选,并提交材料至最高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成立竞选委员会开展宣传活动,无需经过政党内部初选程序。

国会是国家立法核心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众议院设257个席位,每10万选民选举一名议员,任期四年,可连任。其职能包括制定法律、审议国家预算、决定税收政策,并有权向参议院提出对总统、副总统、部长及法官的弹劾案。
众议员需密切联系选区民众,设有专门接待站处理选民诉求,因此成为各政党激烈争夺的政治资源。

图为众议院在开会。
参议院共72个席位,每省及直辖市推选两名代表进入国会,体现联邦结构特征。中央政府决策常受地方参议员影响。参议院主要职责为审批国际条约以及任免高级文职和军事官员,参议员不由全民直选产生。

图为参议院在开会。
阿根廷司法体系实行专家制,法官非经选举产生,保障司法独立,不受行政与立法干预。法院审判采用陪审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