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18年职务犯罪嫌疑人徐少斌主动回国投案
侵吞公款后逃亡海外,辗转西班牙、意大利打黑工维生,最终在政策感召下自首
2018年11月24日,潜逃境外18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徐少斌从西班牙巴塞罗那乘机抵达上海,主动回国投案,标志着浙江省温州市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徐少斌,1972年出生,原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科员。1998年至1999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侵吞经手保管的公用经费共计16.5万元,并于2000年4月私自离岗逃往国外。同年7月,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
多年来,该案持续纳入追逃重点。2018年4月,鹿城区成立专案小组,通过其亲属开展政策宣讲与亲情感化工作。同年8月,国家监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明确在2018年12月31日前投案并退赃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一政策成为关键转机。
在亲属协助下,徐少斌与办案人员建立联系,逐步消除顾虑。2018年9月,其藏身地确认为西班牙;10月14日,他通过微信提交亲笔书写的《自首意向书》,表达回国自首意愿,并通过我国驻西班牙大使馆正式申报。11月12日,徐少斌退还全部赃款。
在外逃期间,因无合法身份,徐少斌长期辗转于西班牙、意大利多地,靠在餐馆打“黑工”维持生计,生活艰难。他在《自首意向书》中写道:“在国外逃亡的这些年,我总是担惊受怕,常常夜不能寐……每每想起在国内家中的老母亲和亲人们,总让我潸然泪下、悔不当初。”
11月23日,徐少斌启程回国。到案后他表示:“出逃不是出路,认错方有归途。希望所有在逃人员都能尽快自首、重获新生。”
鹿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规依纪依法对徐少斌案件慎重处理,充分体现宽严相济政策。同时强调,追逃追赃决心不变,呼吁在逃人员认清形势,珍惜机会,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韩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