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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知道的六要点!政府现金“漂白”计划10月31日将截止

必须知道的六要点!政府现金“漂白”计划10月31日将截止 拉美华人在线
20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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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上面蓝色小字丨关注阿根廷华人在线加关注,宜分享,且看且收藏!(法新社布宜诺斯艾利斯14日电) 阿根廷今天

阿根廷“资产漂白”计划即将截止 6大关键问题需注意

现金美元与比索申报最后期限为10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马克里政府推行的“诚信资金漂白”计划持续进行中,根据《诚信财政和退休人员历史赔偿法》,个人及企业持有未申报的现金美元与现金比索可在规定期限内合法化,最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尚未参与该计划者需重点关注以下六项关键信息。


1. 适用对象
所有自然人与企业,无论是否已在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注册,均可在国内或境外对其持有的比索及外币现金进行“漂白”。

2. 申报截止时间
计划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建议申请人于24日前启动流程,以确保在截止前完成全部手续,逾期将无法再享受该政策。

3. 税务缴纳标准
- 不超过30.5万比索:免罚款,但须存入银行特别账户;
- 30.5万至80万比索:缴纳总额5%的税款;
- 超过80万比索:缴纳总额10%的税款。


资金漂白计划纳税金额划分图表。

4. 分期缴税安排
法律允许分期支付税款。纳税人须在10月31日前缴纳未申报金额的1%,剩余部分最迟可于12月31日前结清。例如,申报90万比索,仅需在10月底前缴纳900比索,其余8100比索可在年底前支付。

5. 能否使用特别账户资金缴税?
不可。用于缴税的资金必须来自已申报收入,不能动用存入特别账户的“漂白”现金。为此,部分银行已推出专项信贷服务以支持纳税人履约。

6. 是否需申报全部资产?
是。纳税人必须完整申报现有资产。若仅选择性申报部分现金以获取税收优惠,一旦被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查实,将丧失全部优惠政策,并面临自持有未申报资金之日起的全额罚款追缴。

(编译:时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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