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气候融资困境与全球治理路径
气候融资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亟需南南合作与绿色金融支持

气候变化是典型的全球性“市场失灵”问题,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属于需各国协同供给的联合型全球公共产品。发展中国家受限于经济能力,在气候治理中处于被援助地位。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生态多样、气候脆弱,但面临融资缺口大、渠道窄、区域分布不均等问题。未来应推动南南合作,建立国家气候基金,对接国际援助,并大力发展开发性金融与绿色金融,争取更多适应资金支持。
全球公共产品与气候治理
气候变化影响遍及全球,体现为最广泛的“市场失灵”。根据公共物品理论,其无排他性与无竞争性导致“搭便车”现象普遍,难以依靠市场机制解决。世界银行将全球公共产品定义为具有显著跨国外部性的资源、服务或制度安排,需通过国际合作实现有效供给。按供给模式可分为垄断供给、全球供给、联合供给和限制供给四类,其中气候变化属于需全体参与的联合供给品。
表1 全球公共产品的分类

注:I. 多数情况下,决定什么该做,由哪些国家支付;II. 用以建立最低标准。
在全球体系中,缺乏统一征税机制和强制执行机构,导致公共产品供给依赖少数经济体主导。发达国家目前是主要提供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肯尼斯·阿罗指出,气候变化实为“公共损失”;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强调“公地悲剧”与“囚徒困境”使集体行动受阻;谢林则认为发达国家因受影响较小,对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支付存在政治分歧。信任缺失与透明度不足进一步加剧合作难度。
2015年《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全球气候治理框架,延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减缓、适应、资金、技术等方面明确差异化义务,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新阶段。
资金机制始终是气候谈判核心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与技术援助。2016年马拉喀什会议明确资金支持是发展中国家开展行动的关键。气候融资涵盖低碳投资、碳交易、金融机构贷款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与国际融资两大渠道。多边基金、双边援助及碳市场构成国际融资主要方式。
尽管如此,实际资金支持远未达标。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提出设立绿色气候基金,要求发达国家2010–2012年提供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并在2013–2020年每年出资1000亿美元,但目标长期未能兑现。利马会议将目标下调至100亿美元,仍仅募集97亿,凸显融资落实困难。
主观上,气候融资存在收益外溢与成本分担错配问题;客观上,金融危机削弱了发达国家出资能力。双重制约下,融资缺口持续扩大,制约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拉关系及对拉战略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发表于《城市与环境研究》,2017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