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因双方共同误解可被撤销
基于基本假设错误且严重影响履约的合同,受影响方可主张撤销
当合同双方基于同一重大误解订立协议时,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若满足以下条件,受不利影响的一方有权撤销合同:
- 该误解涉及合同的基本假设;
- 该误解对双方约定的履行内容产生实质性影响(即不能合理要求受影响方继续履行);
- 受影响方未承担该误解的风险。
本案中,零售商与批发商均误认为突击步枪可合法跨州销售,此为合同成立的基础前提。由于联邦法律已将此类交易定为刑事犯罪,履约行为将导致刑事责任,故该共同误解已实质性影响合同履行。此外,双方在签约时并不知晓相关法律存在,亦未承担相应风险。因此,任一方均可基于共同误解主张撤销合同。
*前提是批发商的要约在联邦法律生效时尚未依法终止。

关于时间顺序问题:若合同成立后履行变为非法,可援引“履行不能”免除义务。但本案中禁止跨州销售突击步枪的法律在合同订立前已然生效,故不适用履行不能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