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入境外国人留存指纹信息
深圳机场率先试点,14至70岁外籍人士需采集指纹,持外交护照等五类人员可免留


为加强出入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决定对入境外国人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
此次措施将针对14至70周岁的入境外籍人士实施,首批在深圳机场等口岸启动试点,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中国自2013年起已对本国公民身份证采集指纹,新版电子护照也具备生物识别数据存储功能。此次对外籍人员实施指纹采集,旨在防范证件伪造与冒用,提升边境安全管理水平。
以下五类人员可免于留存指纹:
- 持外交护照或中国外交、礼遇签证者(有对等安排的国家除外);
- 依据双边协议或互惠安排享受免留指纹待遇者;
- 副部级及以上外国官员及其代表团成员,按公安部规定集中办理入境手续者;
- 十指指纹均残缺或无法采集者;
- 特殊情况经公安部批准免予留存者。
深圳机场等口岸已于2月10日起开展试点。目前,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已实施类似政策。

国际实践情况:
美国:自2007年起,所有非美籍入境人员须接受十指指纹扫描,覆盖全国116个机场、15个海港及154个陆路口岸。此前自2004年起,14至80岁签证申请人须在申签时留存指纹并拍照,作为“9·11”后强化边境安全的重要举措。

日本:2007年实施《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要求16岁以上外籍人士在入境时进行面部拍照和指纹采集,全程无墨化操作,每人约耗时25秒。拒绝者不予入境。相关信息将与遣返人员及通缉犯数据库实时比对,已在27个机场和126个港口全面启用。

英国:2006年起对海外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2009年11月起在机场、码头实施入境指纹核验,凡申签时已注册指纹者,入境时必须配合验证。
加拿大:2013年起对来自29国的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2018年起扩展至近150国,包括中国。申请人需支付相应费用,采集内容包含指纹与照片。
对于已取得外国永居身份但未入籍、仍持中国护照者,该政策不适用。此类人员出入境中国无需采集指纹,亦无需注销国内户籍。
来源:中国侨网、中国新闻网、加拿大聚焦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