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男子车祸致人伤残 被判赔偿343万比索



阿根廷首都联邦民事法院于5月28日就一起2012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作出判决,肇事司机因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拉努斯市驾驶时撞伤一名32岁摩托车骑手,致其股骨及手臂骨折,需接受手术治疗,被判处赔偿共计343万7096比索。
事故发生在拉努斯市5月25日街与贝格列里街(现罗哈斯街)交汇处。尽管受害者已恢复行走能力,但医学评估显示其身体部分功能存在37%永久残疾风险,同时承受严重心理创伤。
法院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153万4200比索的直接赔偿,并承担后续相关费用,最终总额接近350万比索。
受害者代理律师大卫·贝斯特表示,此次判决体现了阿根廷司法系统在处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的积极转变。他指出,以往类似案件常因“轻判”而被视为司法盲区,而本次裁决为未来民事赔偿树立了公平裁判的先例。
贝斯特认为,该判决有助于提升公众对交通安全责任的认知,也表明地方法院正逐步加强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