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法院判市政府赔偿车主 因行道树倒塌致损
行道树维护不力被认定为市政责任,依据林树法判决赔偿


2010年12月17日,布宜诺斯艾利斯Villa Crespo区Padilla街700号附近一棵大型行道树在暴风雨中连根倒伏,压毁一辆停靠路边的轿车。车主随后提起诉讼,要求市政府承担赔偿责任。
首都第25法庭法官Francisco Ferrer裁定,市政府作为城市绿化管理责任方,未履行对行道树的定期检查与维护义务,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倒塌,应承担全部责任。法院依据《市区林树法》第473条第1394款,判决市政府向车主支付4万比索及利息,用于物质、精神和道德损害赔偿。
法官指出,此类事故反映出市政部门在树木养护方面的系统性疏漏,强调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排除潜在风险,保障公众财产与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