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圭“米奇”公司胜诉迪士尼 成全球唯一合法使用“米奇”形象国家
一场持续多年的商标之争,成就了巴拉圭独特的文化符号


巴拉圭“米奇”有限公司的“米奇”形象。巴拉圭《最新时刻报》
【南美侨报网编译边慧报道】美国《纽约时报》近日报道了巴拉圭“米奇”有限公司(Mickey SRL)在商标诉讼中击败迪士尼公司的案例。这场胜利使巴拉圭成为全球唯一可合法使用“米奇”形象而无需担心侵权投诉的国家。
据巴拉圭《最新时刻报》19日报道,“米奇”有限公司自1991年启动法律程序,并于1995年在律师埃尔巴·罗萨·布里特斯(Elba Rosa Brítez)的帮助下赢得诉讼。
胜诉关键在于:迪士尼注册的“米奇”形象为正面脸,而巴拉圭公司注册的是侧面形象;且双方商标注册类别不同——巴拉圭公司属食品行业,迪士尼则属娱乐与电影领域。
1935年,帕斯夸尔·布拉斯科(Pascual Blasco)创办了一家名为“米奇”的水果与冰淇淋店。其选用该形象的原因至今成谜,连其家族成员也未能解释清楚。
布拉斯科强调,其品牌并非侵占迪士尼资产:“我们早年就建立了自己的品牌,与迪士尼并行发展。‘米奇’已融入巴拉圭文化。”
在卢克市(Luque)的门店中,“米奇”的亲和力清晰可见。54岁的儿科护士莉莉安·帕文(Lilian Pavón)表示,童年时她和同伴曾收集“米奇”文具与贴纸。尽管梦想前往迪士尼乐园,但因费用高昂始终未能实现。如今在国内见到“米奇”,让她倍感亲切。
电视厨师兼网红尤格·阿基诺(Euge Aquino)指出,“米奇”品牌产品已成为巴拉圭人日常饮食的一部分,常用于制作木薯肉馅卷饼(Pastel Mandi'o)等传统食物。
该品牌受欢迎的另一原因是其圣诞传统:自1983年起,品牌吉祥物每年圣诞节都在工厂门口向民众派发点心。
阿基诺回忆20世纪90年代初的情景:“当时没有社交媒体和手机,突然看到‘米奇’出现,感觉太震撼了。它就是我们的大明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