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拉产能合作:中小企业出海的机遇与挑战
国际产能合作背景下,中国中小企业在拉美投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当前,中国正由贸易大国向投资大国、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转型,国际产能合作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抓手。李克强总理于2015年提出,推动中国与发达国家优势结合,以高性价比技术装备满足发展中国家需求,带动国内产业升级并促进全球发展。在此背景下,拉美成为中国对外产能合作的战略重点区域。中国已连续多年稳居拉美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三大投资来源国,双方经贸关系持续深化。
中小企业作为中国“走出去”的重要力量,在中拉产能合作中展现出较强活力。吉利、万向、华立等民企已实现国际化布局,更多中小企业也逐步进入拉美市场,涵盖能源、纺织、汽配、机械、电子、农业等领域。其灵活经营机制在区域拓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但在实际运营中仍面临多重挑战,亟需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完善。
一、中拉产能合作的基础与动因
(一)合作条件成熟
近年来,中拉经贸合作从以贸易为主转向以产能合作为核心的多元模式。制度层面,中国持续推进“走出去”战略,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流程,形成“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体系。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钢铁、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等12个重点领域,并设立规模达100亿美元的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制造业、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项目。
同期,中国与巴西、哥伦比亚、秘鲁、智利等国签署多项合作协议,涉及基建、金融、航空、产能等领域,总金额超270亿美元,为产能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产业层面,中国装备制造业门类齐全、技术水平先进,高铁、发电设备、造船等领域产量居世界前列。同时,钢铁、水泥、光伏等行业存在产能过剩,亟需通过国际合作释放产能压力。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备工期短、配套强、成本低等综合优势,已在交通、电力、通信等领域形成全球竞争力,为拉美国家提供高性价比解决方案。
(二)合作诉求互补
1. 产业升级需求:拉美地区长期依赖资源出口,工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足。自2015年起,巴西等主要经济体陷入长期衰退,凸显经济结构单一风险。中国则处于“新常态”下的结构调整期,双方均需通过工业化升级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2. 优化贸易结构:中拉传统贸易以中国工业品换取拉美能矿资源,结构单一且易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原有模式难以为继。通过产能合作推动产业链对接,有助于提升拉美出口附加值,实现双边贸易可持续发展。
3. 改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滞后是制约拉美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中国在工程建设、设备供应和项目管理方面的综合能力,可有效助力当地交通、能源、通信等项目建设,推动区域互联互通,同时为中国企业创造长期市场空间。
综上,中拉产能合作契合双方共同利益,有利于中国化解过剩产能、提升制造水平,也有助于拉美改善基础设施、调整经济结构,实现互利共赢。
二、中小企业参与对拉产能合作的现状与特征
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贡献了64.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和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是推动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面对国内成本上升与国际市场壁垒加剧,越来越多中小企业将拉美作为海外拓展新方向。
目前,中小企业对拉投资呈现六大特征:
- 由出口转向投资:多数企业在进入拉美前已有多年出口经验,基于市场熟悉度逐步开展本地化投资,投资反过来促进出口增长。
- 规避贸易壁垒为主要动因:通过本地设厂绕开反倾销等限制,同时建立区域分销网络,辐射周边市场。
- 投资方式向并购转变:近年来,并购逐渐成为主要投资形式,尤其杠杆收购推动投资规模快速上升。
- 具备一定技术与本土化优势:部分企业在太阳能、精工制造等领域拥有领先技术,并已通过巴西等国质量认证,具备准入条件。
- 集群式“走出去”趋势明显:以浙江为代表,通过建设海外品牌展示中心、境外商品城等方式,形成营销网络型集群,提升整体竞争力。
- 行业分布有别于大型企业:不同于央企偏重能源资源领域,中小企业更集中于制造业和服务业,投资目的地集中在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哥伦比亚等国,较少涉足委内瑞拉等资源型国家。
三、中小企业投资拉美的主要问题与障碍
尽管取得进展,中小企业在拉投资仍处于由“自发”向“自觉”过渡的初级阶段,面临内外多重挑战。
1. 企业自身能力不足
- 产业结构低端,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
- 管理体系不健全,组织分散,缺乏规模效应;
- 国际化人才短缺,尤其是通晓当地语言、法律和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
- 境外投资知识匮乏,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弱;
- 经营理念不成熟,存在机会主义倾向,整合能力差,融资困难;
- 对东道国法律、文化、劳工政策了解不足,合规意识薄弱,易引发纠纷。
2. 政府支持体系不完善
- 缺乏全国性统筹战略,引导和协调机制缺位,导致投资盲目性高;
- 政策扶持范围窄、额度小,主要覆盖大型项目或合作区建设;
- 税收制度不合理,部分拉美国家未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企业面临双重征税负担。
3. 金融服务支撑不足
- 融资渠道有限,银行信贷偏好国企,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
- 项目担保机制缺失,无法以未来收益作抵押;
- 中国银行信用证在拉美认可度低,结算成本增加;
- 海外投资保险覆盖面窄,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保险尚不健全;
- 境外新设公司资信不足,叠加高通胀与高利率环境,融资难度大。
4. 社会服务供给薄弱
- 专业中介服务能力不足,信息咨询、法律审查、资产评估等服务难以满足需求;
- 政府和权威机构提供的境外投资信息滞后、不全面;
- 国际高端服务机构费用高昂,沟通不便,服务效果不确定,加剧“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结论与建议
中长期看,对外投资将成为中拉产能合作的主要形式。中小企业因体量小、敏感度低、灵活性强,在开拓拉美市场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应从战略高度重视其作用,制定专项规划,系统解决现存问题。
第一,完善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税务、外贸、经信、发改等部门协同机制,加大对特色优势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
第二,健全金融支持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境外资产抵押、矿权质押等创新产品;鼓励银团贷款、股权基金联合支持重大项目;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扩大承保范围,降低费率,推动商业保险开发对外投资险种。
第三,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驻外机构服务功能,培育专业化中介机构,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提升信息咨询、风险评估等服务质量。
第四,加强企业引导与规范:倡导合法合规经营,遵守环保、劳工、知识产权规定,尊重当地文化,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聚焦主业、稳步推进,支持“抱团出海”,共担风险。
第五,加快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引进、培养与使用机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智力支撑。
第六,完善财税政策:加强境外税收政策宣传与指导,细化税收减免操作流程;积极推动与拉美国家签署双边税收协定,减轻企业税负。

作者:岳云霞,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