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开垦范围为全市二十五度以上,且土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裸土地的陡坡地。旬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总面积为233884.21公顷,占旬阳市国土面积的66.03%,涉及全市21个镇。(具体分布详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限制或禁止以下行为。
1.禁止毁林、毁草开荒。
2.禁止在荒山、荒坡开垦种植农作物。
3.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选址选线应当避让禁垦范围,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控制水土流失。
违反本公告规定,由旬阳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划定范围将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调查成果更新等情况动态调整,调整后另行公告。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15-7202327)。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旬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pdf
附件2旬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pdf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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