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人民政府决定:
郑召鹏任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医学系主任,兼任黔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潘奇、杨 均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文凯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中专部(贵定师范学校)主任(校长)。
王砚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建辉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段班权、张金华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潘家财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中专部(贵定师范学校)主任(校长)职务。
韦永武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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