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对部分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作出处理的公告(2026年1月)
近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对部分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作出处理的公告(2026年1月)》,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5修订)》,对预审质量不达标的相关主体实施分类处理。
一、暂停预审服务半年
对2025年1—10月在该中心提交专利申请预审量≥5件、且预审不合格比例>50%的备案主体,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半年。
二、取消备案资格三年
对2025年1—10月提交预审量≥5件、且预审不合格比例>70%的备案主体,取消其备案资格,三年内不予受理新的备案申请。
三、代理机构同步暂停预审服务
对2025年1—10月提交预审量≥10件、且预审不合格比例>50%的代理机构,暂停其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半年。

暂停期满后,相关主体可书面申请恢复预审服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