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按照《关于印发〈津南区引聚海河教育园区人才创新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党办发〔2018〕34 号) 为吸引、集聚海河教育园区(以下简称海教园)人才就近在津南区就业创业,将我区打造成为全市创新创业活跃、高层次人才向往的“示范窗口”和“创业基地”,推动津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认定条件
(1)海教园大学生在津南区注册经营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3)已毕业大学生需将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存放至区人力社保局指定存档机构,未毕业生需出具所在学校推荐信;
2、贷款额度
3、贴息额度
4、经办银行审核要件
(1)《津南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件 6)及《经营项目概述情况表》(附件 7)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
(3)《验资报告》(企业在 2014 年 6 月份及其以前注册的提供)、《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 式三份(以上资料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
(4)贷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 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5)已毕业大学生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未毕业大学生出具所在学校推荐信,以上资料均一式三份;
(6)毕业证、学位证、存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未毕业大学生不提供);
(7)经营场地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8)贷款申请人经营状况、资产状况等其他相关材料。
5.申报、审核程序
参照《津南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意见申报、审核。
提高贷款贴息额度
1、提高海教园大学生贷款贴息额度
(1)认定条件
(2)贷款额度
(3)贴息额度
(4)经办银行审核要件
①《津南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件 6)及《经营项目概述情况表》(附件 7)一式三份;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
③《验资报告》(企业在 2014 年 6 月份及其以前注册的)、《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以上资料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
④贷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⑤已毕业大学生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一式三份;
⑥毕业证、学位证(未毕业大学生提供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⑦经营场地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⑧担保方式为担保人担保的,需提供贷款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两年工资流水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担保 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出具担保人工作单位开具 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担保人为企业职工的,出具担保人工 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社险分中心出具的自担保之日起连 续两年社保缴费证明、建行出具的自担保之日起连续两年公积金 缴纳证明、担保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 份(工资收入证明三份都需要盖红章);
⑨担保方式为商品房房屋抵押的,需提供一套房产的《房地 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⑩担保方式为安置房房屋抵押的,需提供安置房《拆迁协议》、 《无争议证明》和担保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 份;
(5)担保、抵押标准
贷款担保人条件及抵押房产预估价格、担保比例参照《津南 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意见执行。
(6)申报、审核程序
参照《津南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意见 执行。
2、200万元及以下贷款贴息政策
(1)认定条件
①海教园院校毕业前2年及毕业 5 年内的大学生或者大学导师在津南区注册经营企业,且创业项目发展较好;
②提供担保人或者财产抵押;
(2)贷款及贴息额度
当年新招用本区劳动力、海教园应届毕业生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3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15%),并与其签订 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及经营 情况适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其中中 央、市级财政贴息以外部分,由区财政按照50%比例给予贴息。贷款年限最长超过两年。
(3)经办银行审核要件
①《创业担保贷款补贴明细表》(附件 5)一式三份;
②《津南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件 6)及《经营项目概述情况表》(附件 7)一式三份;
③《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
④《验资报告》(企业在 2014 年 6 月份及其以前注册的)、《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 份(以上资料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
⑤贷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⑥已毕业大学生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 网)一式三份;
⑦毕业证、学位证(未毕业大学生提供在学证明)或学校出 具的大学导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⑧经营场地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⑨担保方式为担保人担保的,需提供贷款担保人身份证、户 口本、两年工资流水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担保 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出具担保人工作单位开具 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担保人为企业职工的,出具担保人工 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社险分中心出具的自担保之日起连 续两年社保缴费证明、建行出具的自担保之日起连续两年公积金 缴纳证明、担保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 份(工资收入证明三份都需要盖红章);
⑩担保方式为商品房房屋抵押的,需提供一套房产的《房地 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⑪担保方式为安置房房屋抵押的,需提供安置房《拆迁协议》、 《无争议证明》和担保人相关资料原(二)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 三份;
⑫企业全部职工工资发放表(银行盖章)、职工考勤表、保险缴纳证明、《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 件一式三份;
⑬当年新招用本区劳动力、海教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证、户 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4)担保、抵押标准
贷款担保人条件及抵押房产预估价格、担保比例参照《津南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意见执行。
(5)申报、审核程序
参照《津南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意见执行。
各企业在申请政策的同时,如遇到问题,可到联系海棠空间运营团队或到海棠空间一楼运营团队办公区进行咨询。需各附件可联系海棠空间运营团队。
海棠空间是由津南区政府和创龙创服共同打造的双创3.0空间,于2019年6月10日正式开始运营。空间坐落于天津市津南区雅润路海棠众创大街D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