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津南区防控指挥部获悉,在落实天津市21条惠企举措的同时,津南区制定出台了津南区15条惠企措施,以硬核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的困难和问题。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营信融资担保公司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在为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的区内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时,取消反担保要求,免收担保费。为区内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的部分企业,在享受市级财政补贴基础上,给予区级财政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为纳入国家或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及区内“四上”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驻区金融机构实施奖励,奖励金额为新增贷款到位额的1%。
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预算调剂追加,减少非必须开支,节省资金优先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区红十字协会捐赠收入、党费拨款、上级补助等各方面资金的统筹管理, 实行区财政应急拨款全面兜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加快我区现有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兑现力度,力争一季度拨付,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支持疫情防控产品扩能和升级改造。支持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复工生产、扩大产能,对市工信局和市卫健委认定的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扩大再生产,购买升级设备,给予财政贴息和技改政策支持。对生产急需医用防护物资的企业,疫情结束后对符合标准的富余产量,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收储。
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涉及防疫防控类产品的政务服务事项、建设项目类政务服务事项、开办企业类的政务服务事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积极推行承诺制,在疫情期间对申请人材料准备不齐全的,最大限度落实容缺后补、信用承诺办理方式,采取“以函代证”“容缺后补”等服务措施。扩展“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搭建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互助筹措平台。及时了解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需求,整合信息资源,协助企业打通防疫物资采购渠道。统筹抓好全区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加大采购力度,充实储备库。如遇紧急情况,企业申请批复后,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物资调拨、应急投入工作。
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开通线上招聘求职对接平台,实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就业跟踪服务,切实满足企业用工需求。鼓励企业吸引本市劳动力就近就业,2020年2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我市户籍人员与本区企业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入职补贴。外省市户籍人员自行返回我区原企业就业或新入职本区企业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补贴。
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2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我区企业通过包车、包机形式接回外省市户籍原职工及新录用外省市户籍职工的,按照包车、包机费用的60%给予补贴。对规上工业企业经营达产实施奖励政策,2-3月份累计工业用电量增幅排名第1-3名,按电费的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4-10名按电费的3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11-20名按电费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图源,摄图网I)
以上各项选自津南15条惠企措施,由涉及的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条款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本措施中有关期限规定与国家及本市期限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及本市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1382183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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