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是市场的结果,无人机产业也不例外。随着技术和市场的不断成熟,无人机系统的标准制定成了摆在企业和相关部门面前的难题,缺乏标准将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
尤其是在当前,无人机系统标准在国际上也是一片空白,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甚至是决定企业行业地位的重要因素。
因此,牵头无人机系统各项标准的制定成为了一块香饽饽,多家机构争先领衔行业标准的制定。
多家机构牵头制定行业标准
2015年12月22日,“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并发布了《无人机系统术语》和《民用无人机系统分类及分级》两项基础性标准。这次会议是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301所)牵头,在工信部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协调组织下进行的。
301所是老资质的航空工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成立于1970年,现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主要承担技术基础研究工作。301所下设五个分部,其中标准化分部负责研究制定航空工业标准,协助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开展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国家军用标准化研究工作。
此前,301所分别于今年的7月24日、10月19日召开过两次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筹备会。
但对于能否领衔民用无人机领域的标准化制定,业内主要有两种看法:
一种是301所在军用设备及国防领域的标准化制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对民用无人机系统标准的制定也能驾轻就熟,并且凭着其深厚的资源优势,制定的标准被纳入国家标准化系统的可能性极大;
但另一种看法认为,恰巧是因为其军工方面的经验过于深厚,对民用领域的经验不足、涉入不深,很容易站在军用的角度看待民用市场,最终导致“鞋子不合脚”。
此外,除了301所,制定无人机系统标准的还有“无人机之都”深圳。6月18日,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就联合17家机构和企业发起成立“深圳无人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现场发布了《民用无人机通用技术要求》联盟标准。
参与企业高度重合,或成鸡肋
以促进行业的共同发展为名,行业内协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有以地域划分的,如“深圳无人机产业联盟”;有以制定标准为目的的,如301所牵头的“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有以技术交流为核心的,如“中国无人机系统技术创新产业联盟”;还有以行业应用归口成立的组织,如植保领域的“全国农业航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联盟、协会众多,但细看起来,参与的企业却高度重合。据媒体报道,目前无人机企业500家左右,但有盈利能力的企业屈指可数,不到两成。
如果企业加入某一协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必定要缴纳一定的会员费,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而多数无人机企业并无盈利能力,有些甚至连产品都没有。那制定行业标准的重任就落到了为数不多的“能挣到钱”企业身上。这导致了当前比较尴尬的状态:一家企业参与了不同的协会组织,而由于当前民用无人机监管主体的缺失,日后行业标准的制定花落谁家无法妄下结论,于是“份子钱”交了一份又一份。
有参与的企业人士私下表示,任何一个协会发布的标准都有可能成为行业的标准,对于这样的现状,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参与的机会。
对行业标准的制定,大部分无人机企业都很纠结,不参与吧,怕被业界孤立,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参与吧,牵头的机构太多,不知道哪家最终被扶正,而且每次参加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就好比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抢占技术制高点
行业内关于标准化制定热情高涨,客观来讲,这对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国家也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学会、协会协调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团体标准,加速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但这样的模式是否真的有效?有学者认为,这些标准讨论最终能否上升到国家标准,还需要强(能)有(通)力(天)的组织来协调。而目前的一些标准制定,不参与的企业不遵守,参与的企业不见得遵守,领头的机构也不一定有力维护这个标准。
该学者认为,“企业参与的背后都是利益驱动,如果国家标准真能参考该企业的技术标准,等于这家企业抢占了技术的制高点,日后的发展能甩其它企业好几条街。”
抢占技术制高点,是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终极动力。
不过无人机系统标准,到底由谁制定才有效?这不仅是国内面临的问题,也是国际难题。同国内一样,当前国际上并无“家长式”的组织机构来“一统天下”,国际标准的制定也在各方博弈,这让很多无人机企业看花了眼,无法“下注”。
上述学者认为,目前牵头搞联盟的组织,包括国际组织,并不具备制定行业标准的权威性,行标的制定到底谁说了算,莫衷一是。
不过参考大多数行业的发展趋势,相关的政策法规相对于技术的发展,有着严重的滞后性。乐观推断,随着无人机技术的不断成熟,其政策管理、标准制定等方面也将有着实质性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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