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取英国伦敦“6.14”火灾教训
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
据媒体报道,6月14日凌晨,英国伦敦北肯辛顿区一座24层公寓大楼发生火灾,起火部位可能位于建筑的2至4层,火势迅速蔓延到整栋建筑。伦敦消防局于0时54分接到报警,先后调集45辆消防车和200余名消防员到场扑救,11时30分明火被扑灭。(截至20日,已确认79人死亡或被推定死亡)。

1666年,伦敦一场大火曾连烧四天,烧毁1.3万栋楼房,几乎将城市夷为平地。350多年后,又一场大火炙烤伦敦,并将对英国政局产生深刻影响。火灾发生后,人们惊异于作为老牌职业化消防大国的英国,在消防设备完善的今天为何还会再次发生如此严重的火灾事故。
火灾发生后,英国各大报纸都在头版头条报道这次伦敦大火事故:
综合媒体报道等方面情况,该公寓楼存在多个消防安全问题:
1
缺乏报警手段
与众多高伤亡的火灾事故一样,此次火灾发生时正值凌晨,楼内约有600个居民,大多数正在熟睡。从火灾现场的调查中得知,现场缺乏全楼的报警手段,很多人都是被外部吵闹弄醒的,而不是报警手段本身。有居民抱怨说,该楼消防设施不足,火警的警铃根本没有响起,许多人表示是被邻居的尖叫、高温以及燃烧物刺鼻的气味惊醒的。
在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中,独立式烟感报警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安部消防局曾经有过统计,高层建筑起火后,烟雾的蔓延速度是每秒3至5米。百米高楼,从底楼燃烧至顶楼最多也只需要10分钟。因而,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作用就是在火灾初始就能发出警报,及时通知住户险情,及时是在深夜,人们熟睡时,高于85分贝的报警声完全能够惊醒居民,从而抢在火灾蔓延之前逃离现场。

由于曾发生过几次严重大火,英国的消防管理可谓有着悠久的历史,大多数房屋都强制要求安装烟雾报警器、热探器或其他防火安全设备,而且英国居民的防灾意识也普遍比较强烈,许多居民区都会定期进行火警演习。

然而此次火灾暴露了英国高层建筑的消防隐患。目前英国有4000多处高层建筑仍然没有安装自动喷水装置。伦敦政府此前仅建议高层建筑内部选装喷水器,但是是否安装仍是物业的自由。
2
物业管理不善
事发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一直遭租户投诉,称其管理不善。去年五月,大厦刚刚进行了一项耗资超一千万美元的翻新,翻新工程为大厦外部增加了铝包层、双层玻璃以及公共供暖系统。

公寓管理公司的文件显示,该大厦在去年已经修复了消防安全系统,但事发后有居民在接受BBC采访时表示,大厦里根本就没有报警设施,直接导致火灾发生后楼内居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最离谱的是大厦管理公司公示给居民的消防行动协议,协议中要求如果发生火灾,居民应该留在原地,保持门窗关闭,理由是大厦的设计符合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公寓装有“可以忍受长达30分钟的火灾、给消防人员足够的时间抵达”的大门。
当媒体曝光了这份消防协议后,有一位从业30年的工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未听说过高层建筑居民在发生火灾后被告知应该留下来不要自主逃生。
3
建筑设计本身存在隐患
该大楼始建于1974年,高24层,其中社区共享空间4层,居住单元20层,内有公寓120套、数百人居住,属政府廉租房,除普通住户外,还设有拳击俱乐部、托儿所等场所。2016年,大楼经过翻新装修,增加保温层,并更换了窗户和公共供热系统。

这样的平面设施远远低于我们同类型的建筑消防标准,有几个严重的隐患:
1、楼梯数量不足,仅有一个,而我国同类建筑要求必须有两个,可以想像两个逃生出口会大大提升安全系数。
2、楼梯标准不够,他们仅设置为封闭楼梯间,而一般建筑设计中必须要防烟楼梯间,即先通过防烟前室才能进入楼梯间,能够确保楼梯间内没有烟气进入,而这是保证人员逃生的重要因素。
3、没有消防电梯,消防电梯还要求有防烟前室,保证消防救援人员快速展开救援活动。
下图是我们同类建筑的一个典型平面:

可以看到我们的中心交通核远远大于上图,除了必须的客梯外,所增加的面积全部为消防安全设置,包括增加楼梯个数,增加消防电梯,增加符合规范面积要求的前室。所以安全系数得到大大提升,即便发生大楼外部全面窜火的状况,也能保证内部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队员的快速救援。同时血的教训也提醒我们:严格的消防规范必须坚持落实才能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部明确规定,高层建筑火灾防控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急剧增多,体量跨度越来越大,功能更趋多元化,特别是一些高层大型城市综合体,经营业态多、人员密集,消防安全问突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高层民用建筑36万余栋,其中有超高层民用建筑8500多栋,类似高层建筑火灾时有发生。
一、加强高层建筑消费安全专项检查。要组织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建筑消防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日常消防管理释放落实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易发责令整改,对本地区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难以整改的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研究采取对应措施。
二、严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审验关。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其建筑防火等级分类、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结构、建筑保温和外墙装、消防设施配置、灭火救援设施配置、电气防火等方面,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对依法应当实施消防行政审批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建设工程,必须严把消防审核和验收源头关,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强制要求的依法一律不予通过审批;对二类高层住宅要加大抽查比例,切实提高其本质消防安全。
三、强化高层建筑消防技防无防措施。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采取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警报器、简易喷淋等物防技防措施,提供防范火灾能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限制其使用。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其完好率和运行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和依托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将所有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纳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联网监控,实施动态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