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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游客投诉上海一五星邮轮明知台风将至仍坚持出发,原本计划的登岛游也改为海上巡游,让游客十分不满。
这艘喜悦号邮轮原计划7月1日下午4点从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出发,前往日本佐世保市开展5天4晚的行程。未开船收到船方解释因天气原因,要推迟出港的通知,并没有被告知因台风影响航程。
早在6月30日中央气象台就发布了台风“派比安”未来96小时路径概率预报图,邮轮却在不声明的情况下坚持出港,导致航行中因为受到台风的影响,不少游客出现恶心、呕吐及不能正常休息的情况。
游客表示大约是在7月2日中午接到了船方通知,由于台风原因,将靠港目的地改为日本的鹿儿岛,但因海上风浪太大引航员上不来,两次登岛都没能成功。
登岛不成后,船方再次通知取消登岛改为海上巡游,这让本就打算登岛游玩的一些游客更加不满。

游客表示坐这个邮轮游非常希望能到日本上岸游玩,结果白白在海上过了5天。没有登岛,那船的靠泊、登岛、大巴等没有发生的费用,按理说应该是退还给乘客的。
但,喜悦号所属的诺唯真公司对此事的官方说明中,船方对两次无法靠港做了相应的解释,同时为游客购买了一份保险,表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行程受到影响的游客均能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但对港务费并没有提及。对此,上海旅游法治研究中心特邀专家刘巍嵩律师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因为目的地港的变更或者取消有相应的费用没有产生的,这些费用称之为可退费用,旅行社和船方有义务退还给游客。

另外,在邮轮旅游行程开始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邮轮延误、不能靠港、变更停靠港等情况的,邮轮公司、旅行社和邮轮码头应第一时间向旅游者告知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邮轮航线变更情况、解决方案等内容,由游客自己来决定是否放弃出行。放弃的游客在付掉相应已发生的费用后可以拿到船方剩余的费用;如果游客认为没问题,便可继续体验航程。业内专家表示,此次邮轮方和旅行社都没能第一时间向游客告知,导致游客产生不满,邮轮方有责任做出赔偿。
最后,关于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邮轮的航行安全都是由船长来负责,船长享有独立的处置权,其他相关主体都不能干涉。

由于每年的3月份大雾天气和七八月份的台风天气,游客在出行前必须要考虑客观天气情况,除了要调整心态,做好可能调整靠港地甚至是取消靠港地的心理准备,还可以通过额外购买保险的方式减少损失。
一旦发生纠纷,旅游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与邮轮公司、旅行社和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协商;
向消费者协会、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向交通、旅游、市场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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