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省《通知》要求,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申报推荐
1
推荐要求
请各区、县(市)高度重视,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3)和国、省《通知》要求,严格把关,核实企业填写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4)等申报材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推荐;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 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2
推荐范围
推荐申报的企业除在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中遴选外,对于尚未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但符合“小巨人”认定标准且属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优质企业,经区、县(市)经信局推荐、市经信局审核、省经信厅组织综合评定,可优先列入今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参加本次“小巨人”申报。
3
推荐名额
本次申报对各区、县(市)推荐名额原则上不作限制。市经信局将对各区、县(市)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向省厅推荐。
二、申报方式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2.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为提前审核修改,请企业尽量在6月26日前完成材料上传。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请企业严格审核报送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并于6月28日前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一式4份(其中2份单独装订成册、2份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报送区经信局。
联系人:赵海霞,电话:81187997;
周明俊,电话:81187996。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人民政府1238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