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点:
监管政策
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地方AMC首份行业规范化文件将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沪深交易所窗口指导放松地方融资平台发债限制
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行业动态
中国华融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6.3%
中国信达2018年总资产同比增长7.8%
长城违规提供融资资产遭罚20万元
泛海控股与中国信达签署债务重组合同补充协议
第四届中国地方AMC论坛在成都举行
市场情况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存量规模亚洲最大
博枫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橡树资产管理公司62%股权
股票质押风险正在得到逐步化解
网贷带头大哥红岭创投清盘
“团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
来源:浙商资产研究院
一、监管政策
1.银保监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除了重申月初政府工作报告中“大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将增长30%以上”的要求外,还提出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并提出“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未超过容忍度标准的分支机构,在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对相关业务责任人可免于追责”的要求。此外,提出支持银行探索对小微企业全流程线上贷款等新政。
点评:《通知》进一步落实了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改善小微企业资金问题的政策导向。“大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将增长30%以上”对于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规模提出增长要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对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一定程度放松,且提出具体的量化边界。“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未超过容忍度标准的分支机构,在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对相关业务责任人可免于追责”增加银行放款意愿。这一系列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提前授信额度,保障小微企业的资金流转的优惠政策力度较大,对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困难有较大正面影响。伴随着贷款门槛的放宽及授信额度的提高,其相应的金融风险防范及不良率的合理控制,也是值得注意的方面。
2.银保监会就《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送征求意见函。此次意见稿,不仅明确了地方AMC的9项业务范围,还列出负面清单,包括地方AMC不得以任何形式帮助金融企业虚假出表掩盖不良、不得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务性融资工具、不得暴力或非法手段清收等。这意味着,全国近60家地方AMC有望迎来首份行业规范化文件,统一监管成大势所趋。
点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地方资管公司的监管部门和业务范围,明确合规负面清单,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整体而言对地方AMC行使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职能有积极正面的影响。第一,《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明确地方资管公司的机构性质,将地方AMC界定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设立,银保监会公布,具备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金融机构”,明确地方AMC是地方金融机构,解决了地方AMC身份尴尬问题。第二,《征求意见稿》也首次明确了地方资管公司的经营范围,强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同时对债转股业务、纾解企业困境等业务领域持支持鼓励态度。第三,《征求意见稿》鼓励地方AMC多种渠道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专项贷款产品或资管产品,丰富地方AMC融资方式及融资手段,其对于资金短缺、融资困难问题的实际解决效果,还要视后续配套细则而定。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得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务性融资工具,加强了对于地方AMC发债的监管力度。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9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司法解释(三)》包括:公司强制清算费用可以参照破产费用清偿;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为债务人继续营业的借款,符合法定程序的,可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等内容。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施行以来,在拯救危困企业、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社会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今为止共发布了三份《破产法》司法解释。相较于《司法解释(一)》主要关注破产案件受理,《司法解释(二)》主要关注债务人财产,近期发布的《司法解释(三)》,聚焦于债权人权利行使的相关法律问题,对于不良市场参与者而言,息息相关。
4.地方融资平台发债限制有所放松,沪深交易所窗口指导放松了申报条件。主要内容包括:对于到期债务六个月内的债务,以借新还旧为目的发行公司债,放开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但不允许配套补流。目前该窗口指导并未发文,为放松申报标准。但市县级地方政府平台由于评级较低,发行仍面临投资人意愿不足难题。
点评:地方融资平台发债限制的放松,对于地方政府平台融资短缺的情况有一定缓解作用。虽然放开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但是对于配套资金没有放松,对于地方政府发债融资规模及质量仍在可控范围内。
5.2019年3月7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正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细化了规范的PPP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不规范的PPP项目的具体表现形式,并明确了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等规定。《实施意见》指出,规范的PPP项目形成的财政支出责任,是以公众享受符合约定条件的公共服务为支付依据,是政府为公众享受公共服务提供运营补贴形成的经常性支出,应当依法依规纳入预算管理。为防止地方政府假借PPP名义举债融资,避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于不规范的PPP项目,《实施意见》明确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整改,构成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点评:今年以来国家对于PPP项目的整体态度叫上年有所改善。《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化PPP项目的实施和运作。据财政部金融司,目前全国2519个已实施PPP项目的行政区中,其中1144个行政区的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的规定,有助于控制政府财政支出在合理水平,同时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力量,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
二、行业动态
1.中国华融3月28日披露2018年经营业绩显示,集团去年实现营业收入1072.5亿元,同比下滑16.3%,实现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大幅下滑94.3%。结构上看,除收入下滑影响外,中国华融去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0.7亿元,也对净利润大幅下滑造成一定影响。截至去年末,中国华融资产总资产规模为1.71万亿元,较年初压降约1600亿元。中国华融董事长张子艾在致辞中透露,去年下半年母公司实现利润环比提升,呈现明显止跌回升趋势,不良资产主业规模稳步增长,收入占比和利润占比明显提高。数据显示,2018年华融资产不良资产主业资产规模8662.5亿元,实现收入647.7亿元,在集团总收入中的占比同比提升6.6个百分点至60.4%。
点评:华融方面表示,盈利急挫是由于资本市场波动大,收缩非主业及无优势业务,利息支出增幅较大等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华融业务收缩后,其不良主业业务稳步增长,不良业务占比提升。基于其本身雄厚的资本实力及存量资产,华融的回归主业,使得不良市场竞争或进一步加剧。
2.3月28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达14957.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8%;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156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8%;全年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20.4亿元。2018年,中国信达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总资产达643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收入占比、资产占比和利润贡献持续上升,分别为:41.9%、43.0%和58.5%。其中,本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净额405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不良债权资产收入305.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与此同时,中国信达称,2018年,在探索不良资产细分市场产品的创新中,公司成立危困企业投资基金,捕捉破产重整中的特殊投资机遇,共投放项目4个,投放金额2.1亿元。
点评:2018年中国信达在不良资产主业方面,无论是资产规模、不良债权资产收入、利润贡献,都呈现出上升态势,这与四大AMC回归主业不无关系。此外,中国信达董事长张子艾在中国信达2018年年度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不单包括银行供应,希望2019年中国信达在债务违约、股票爆仓、问题企业流动性的危机等方面做一些增值模式。可见除了回归主业,聚焦不良,中国信达或将在不良资产模式创新上有所动作。目前不少不良资产管理公司都开始着眼布局危困企业投资基金、特殊机遇投资基金等不良投资基金,一方面希望增加融资渠道,扩大表外,另一方面希望拓宽不良获取来源,跳出银行不良供给的单一渠道。
……
如需完整数据报告,欢迎与我们联系,谢谢!
联系人:戴女士 ,Daimiao@zsamc.com
电话:021 – 68583630 - 817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58号B座902室
法律声明
本报告为上海浙商博瑞资产管理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研究院)制作,报告中所有的文字、图片、表格均受到中国法律知识产权相关条例的版权保护。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本报告中的信息用于其它商业目的。本报告中部分文字和数据采集于公开信息,所有权为原著者所有。没有经过原著者和本公司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本报告中的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转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转载责任。
责任于心∣专业至上
浙商资产研究院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