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胡八一
摘自《中国式阿米巴落地实践之持续盈利》
从企业生命周期来看,现有企业推行合伙制的时点几乎都在转型阶段。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原有的薪酬制度吸引力在逐渐减弱,人才的话语权在逐步提高,吸引并且留住人才成为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因素。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做久,吸引优秀的合伙人加盟是最有效的途径。
实施阿米巴合伙制的流程步骤,主要有如下要点:
一、定目的
阿米巴合伙人制是出于激励的目的,在这种激励模式下,对阿米巴合伙人,除了给予一些经济利益,可能还会进行文化层面的捆绑,包括人才的任用标准等,并赋予他们一定的权力。
目的还有提高企业业绩、回报老员工、降低成本压力、吸引并留住核心人才、股权释“兵权”等。
二、定对象
定对象,即确定有哪些人能够成为阿米巴合伙人,明确合伙人资格,这是合伙人标准的问题。
阿米巴合伙人制的本质是下放经营决策的权力给合伙人,以合伙人团队灵活、高效的业务能力提升公司的效率和业务水平。阿米巴合伙人需要符合一定的工作年限和职级,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人员管理能力。侧重于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
除此之外,企业可以通过向核心人才分享股权实现长期激励,大家从雇佣关系彻底转变为事业合作关系,所以对阿米巴合伙人除了工作年限、职级、业务和管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高度认同公司的文化,否则就相当于引狼入室,带来麻烦。

三、定模式
定模式,即做好合伙人制,采取哪种模式。合伙人机制的模式有如下几种:
(1)增量分红模式。
传统的雇佣模式激励体系是工资+提成+奖金+福利。增量分红模式是在传统的薪酬体系下增加利润分红。公司可以先约定目标业绩与利润,当达到目标利润后,可以把超额或者增量的利润分配给团队核心人员,从而体现激励的效果。
(2)虚拟股模式。
虚拟股并不是真正的公司股份,比如华为的虚拟股,本质上是一种分享制。可以将公司或者阿米巴资产换算成多少股,然后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虚拟股。虚拟股有分红权和资产增值收益权。这种模式对财务核算要求比较高,要特别设置好进入、调整、退出机制,特别是退出时的资产增值收益。
(3)实股注册模式。
公司与内部创业者合资成立新公司,共同运营业务。根据出资额的多少确定股份比例,还可成立董事会,共同投资、共同决策、收益共享。
(4)风险投资模式。
内部创业者根据创意或项目成立新公司,母公司如看好创业项目,可作为投资者,只出资金但不参与新公司的日常运营。而员工全身心投入创业活动中,即出力,也可投入真金白银。这种投资模式,母公司承担较大风险。
(5)内部交易模式。
员工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内部约定分红比例和经营机制。公司将产品以成本价+合理利润供给店员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利用公司的门店资源进行经营。公司不用再给店员发工资,从雇佣变成合作。比如海澜之家的经销商模式,都是很好的尝试。
(6)项目跟投合伙模式。
项目跟投合伙模式将公司的业绩、股市的表现、投资的风险与员工切合联系在一起。在项目开发的过程中,项目所在区域公司相关人员要求必须跟投项目,共享利益、共担风险;而管理者须将年终收入购买公司的股票;使得所有人员的收入不再仅仅靠个人绩效考核来定,而是与公司的收益、项目的收益紧紧捆绑在一起。
四、定数量
定数量,即确定能够成为阿米巴合伙人的人数。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数量既有上限,又有下限。而对于普通合伙的人数并没有上限要求,只有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量上限定至少有一人为普通合伙人。
但从阿米巴经营咨询实践来看,阿米巴合伙人的出现,就是因为其灵活性和对投资方式的简便化,而在现在阿米巴经营模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其多加限制不利于其本身灵活、简便的本质特点。因此,阿米巴合伙人的数量可以采用不加限制或者仅仅规定下限的方式。
五、定价格
定价格,即确定阿米巴合伙制的利益分配机制,也包括:如何计算公司现在的股价、以什么价格给予员工、以什么价格回收员工的股份等。
在阿米巴合伙人制下,合伙人既是股东又是经营者,大家获得经营成果的剩余价值,分配机制相对比较简单。核心在于既要保证大股东的控制权,确保公司长治久安;同时又要发挥小股东的激励性,防止“大锅饭”“搭便车”的状况发生。
在阿米巴合伙人团队内部,由于合伙人团队自负盈亏,团队内部的利益分配一般由合伙人自主决定。由于各合伙人团队负责人的价值理念不同,各团队间的管理风格、分配模式、收入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可能较大,这就造成了在同一个企业平台不同阿米巴员工的内部不公平。所以,企业平台对于合伙人授权程度的松紧度要根据公司的发展阶段、业务类型和企业文化等因素调整,既发挥企业平台的整体优势,又激发阿米巴合伙人的工作热情,这是一项管理艺术很高的工作。
六、定时间
定时间,即确定股权授予日、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股票授予日与获授股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并且需要分期行权。
股份期权:行权期不得少于2年,行权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有效期内匀速行权。
限制性股份:持股人员必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满足条件后可以以一定价格转让所持股份,退出持股计划。该期限可以根据持股人员岗位的重要性,以及与公司发展的密切程度区别规定,短期可为3年、5年,长期可为10年或以上。
七、定来源
定来源,即确定阿米巴合伙人的来源。企业中有潜力的员工都是阿米巴合伙人的来源。比如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等。内部创业者与经营者只有不断吸引优秀的合伙人加入,才能保持团队的战斗力。而一个有战斗力的团队,是企业平台发展的基础。
定来源,也要确定股权激励的资金来源,包括激励对象直接出资、激励对象工资、奖金、分红抵扣、企业资助。
八、定条件
定条件,即确定成为阿米巴合伙人的条件,以及进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第一,阿米巴合伙人的条件。并非每个员工都有资历成为阿米巴合伙人。企业需要制定合伙人选拔机制,确保“谁创造谁分享”的原则 。合伙人选拔机制每个公司都不一样,关键要确定选拔标准、合伙人待遇及选拔流程。阿米巴合伙人无法为组织贡献的时候就需要有完善的退出机制,谁创造谁分享的原则必须要遵守,这也是公平的体现。
第二,合伙人股权激励授予的条件。股权激励并非无条件地给予,而是双方共同协定的激励与约束并存。
股权的授予条件:业绩。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要求,公司的主体资格符合要求。两者具备,激励对象才可以行权、获赠或购买公司股票,否则行权终止。
九、定机制
定机制,即要明确阿米巴合伙人的机制是什么,包括阿米巴合伙人选拔和退出机制。合伙人能够拥有哪些权利,合伙人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对合伙人进行管理。这是合伙人制的核心话题,只有把这些问题解释清楚,阿米巴合伙人机制才是完整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