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占全国份额6%以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0亿元、支持200个左右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全省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600亿元左右。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全省供应建设用地40万亩,力争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力争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2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加快清洁电源、电网、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
2023年,力争全省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1%,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

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企业招引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编制池”。
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左右,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增长5%、亩均税收增长6%。

2023年,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前提下,各地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

落实财政资金保障。聚焦现代物流、县域商业体系、养老服务等方面,省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80.71亿元。其中:
助推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深化“四港联动”发展,打造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

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围绕支持轨道交通、现代公路网、世界一流强港、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省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66.36亿元。其中:
支持多式联运发展。对通过嘉兴港从事浙北集装箱海河联运业务的内河港航企业,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贴。鼓励宁波市等地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海铁联运发展。
便利货运车船通行。推行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加快提升船闸通过能力,力争平均待闸时间缩短至24小时(极端天气除外)。对所有黄牌、蓝牌冷藏车(挂车除外)给予同等便利化通行政策。
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2023年,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14.5%左右,实际使用外资200亿美元,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5%左右。

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聚焦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省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25亿元。其中:
持续释放传统消费潜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等政策。支持预制菜产业园等规模化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培育发展一批消费新场景。到2023年底,累计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500个。重点支持19个县(市、区)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加大外贸支持力度;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化全球大招商行动。组织赴境外招商团组不少于200个,在经费、审批流程等方面予以支持。
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
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力争全省政府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1650亿元。
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2023年,新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0个。
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居住证跨区互认转换改革。
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弱有众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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