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商报爆出“袜王”浪莎偷漏员工社保事件!
据推算,浪莎集团一线工人大约是4200人。除去可能参保齐全的老员工,以3000名员工估算,仅仅是漏缴的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浪莎三期一年漏缴社保可省约1830万元。
对此,金柚网的人资管理顾问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为了降低用工风险,到底该不该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我们又该如何解读社会保险法呢?
从新闻报道来看,浪莎集团这次的“社保”风波,是有必然性的,在人口红利已经消失的中国制造业,员工的维权意识已经逐步提高,从最早的“打工仔”“劳务工”到80、90后的一些打工仔,都会关注到自身的一些合法的权益;而在这个传统企业向互联网+模型的经济时代,传统企业的盈利模式已经发生改变,所以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也越来越重,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浪莎集团每年通过社保环节逃避成本1830万。
但是浪莎集团的做法肯定是违规的,以破坏员工的基本权益的行为是不可取的,现在很多企业也正在通过产业模式的转型,推广扁平化的企业管理模式,从内部产品创新,提升员工团体的共享协同办理,或者将一些企业非核心但是专业性的事务比如社保环节外包出去,一方面可以节省相关的人工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专业的服务外包机构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不过,9月3日当浪莎集团董事长翁荣金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他表示,所有员工都按劳动法规定缴纳了社保。
但是据记者了解,浪莎股份年报显示去年浪莎股份总共493名员工,平均每人所缴的社保费约为每月115元,远远低于义乌市去年企业为每位员工每月所缴社保的最低标准497元(去年7月1日后义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2230元/月)。而且,以养老保险和工伤险所占的工资基数比例来看,如果所有员工都有缴纳社保,二者的正常比例应该是24:1,但是浪莎去年年报中显示的员工养老保险费用与员工工伤保险之比是6.88:1。这说明,买工伤险的员工远远多于买养老保险的员工,也就是说,存在只买有工伤险但是却没有买养老保险的员工。
在浪莎三期工业园内,长江商报记者还辗转拿到一位在浪莎工作近两年的在职女职工孙小梅(化名)的参保证明,证明显示,这位女职工在2013年8月,也就是她刚刚入职后,浪莎为其缴纳工伤险。工作大概一年后,也就是去年7月份左右,缴纳生育险。其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没有缴纳。以记者拿到的孙小梅今年7月份缴纳的月缴费基数2420元来算,在其入职一年内,浪莎为其缴纳了基数0.5%的工伤险,每月大概12元,这与丁广平所述的每月10元左右的工伤险一致。
浙江大学经济学教授柴效武表示:“员工不买社保,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出现在小厂,但发生在浪莎这样的上市公司很不应该。”
像浪莎这样用工风险意识不足的企业其实还有很多。实际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可以遵循的原则,既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用工提供法律保护,因此,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社保外包服务是降低用工风险的有效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