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明可以在上月20号离职当天就结清工资,
小王同学却等到本月15号的统一发薪日
才拿到离职薪水!
这就是明明和小王之间的差别!

小王表示不服:同样是上月20号当天离职,我为什么要跟在职员工一样等那么久才能结算薪资呢?
遇到这种情况,小编也只能说,小王公司的HR还不够专业咯!这篇图文,赶紧收藏了丢给你的前任HR好好看看!
离职员工,那也是曾为公司做过贡献的,不管是法律角度,还是人情的角度,我们都不应该忽视他们的利益。从对待离职员工的态度上,我们也能看出一家单位能否真正的做到员工关怀,提升员工的幸福感。
如果做不到,那还是看看这些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但是“离职几天内结清工资”这件事,小王说了不算 ,HR说了不算,老板说了也不算!
每个省都是有规定的!各地政策说了算!

离职宝宝们,你们的工资结清了吗?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同时一次性付清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四十八条:未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有关工资支付的条款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企业对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参照本企业或者同类企业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一次性结清工资。
-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期间的工资:
(一)事假;
(二)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劳动
- 湖北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资。
- 湖南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同时支付。
- 河南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三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 山西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福建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应当在办理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四川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 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前,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 辽宁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黑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其实身边好多HR拖延离职员工的工资,倒并不是因为公司差钱儿或者想要算计离职员工,主要原因还是出在他们对于这些规定不熟、不懂、不关心。一不小心伤害了员工的利益,如果他们想要投诉公司,HR到时候可就百口莫辩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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