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求职就业,
职场中流传着 “金三银四” 的说法,
眼看二月份就要结束,
是不是有人已经摩拳擦掌,
看准新的工作契机了呢?


小编有一件事要提醒每一位同学,无论什么时间段求职,都要特别尤其注意你即将签下的——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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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签劳动合同与课堂做题有着共同之处……
很多没有经验的职场新手,沉浸在成功求职的喜悦当中,看到劳动合同从不仔细阅读全文,甩开笔就开始了各种签字、签字、签字!这和不审题就答题没什么区别,小心扣分啊!
接下来我们就以案例的形式来给大家“排雷”,一起来看题目~
Question 1:试用期
小明毕业后来到一家互联网公司A,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小明注意到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6个月,这份合同能不能签?
小编只能说:少侠笔下留情!先来看下试用期与合同时长之间的关系: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
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再次入职曾经离开过的公司,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建议小明和HR再度深度沟通一下,毕竟6个月的试用期不是小数目!
Question 2:试用期工资
小明最终因6个月试用期未能与A公司谈妥。此后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5K,试用期工资为3.5K,请问这份合同能签吗?
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小明在月薪5K的前提下,试用期工资不能少于4K,我们不签不签!
Question 3:试用期社保
小明几经辗转,找到了C公司,劳动合同中显示:公司将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后为其缴纳社保(划重点),至少是有社保的,这下总可以签了吧?
小编看到这里几乎要打人了,为什么这位小明总是遇到“假公司”?企业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也必须缴纳社保,必须地!
同时,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企业原因,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每月支付2倍工资,直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比如说:小明入职D公司已有18个月,月薪为5000元,在此期间,企业均未与小明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入职的第二个月起,D公司应每个月向小明支付2倍工资。
除了以上需要大家注意之外,小编还看到过形形色色的“黑中介式”劳动合同,大家一起熟悉熟悉它们的面孔,以后一旦遇到切记要绕着走,否则很容易吃不了兜着走!
“一边倒”合同
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抵押合同
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两副面孔”假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卖身”契约
一部分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有的甚至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生死”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
劳动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劳动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总结起来,这些违规合同也多半出自违规的公司,大家在求职期间不要逮到一个offer就不放过,一定要事先查询、核对公司详情,再心急也不可随意签订劳动合同;
签合同时发现任何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提出或拒绝签字。劳动合同关系着我们的合法权益,关系着我们的钱途,怎能迷迷糊糊就落笔呐?保持警惕吧!@所有人
本期话题
曾经稚嫩懵懂的你,签过“假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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