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时间不长,但是这员工用不用得上,三个月时间足以看出潜力。公司好不好,员工在试用期内也能有个答案。别说试用期不重要,其实要注意的问题还不少,今天我们把后台问的比较多的关于试用期的问题丢出来,跟大家一起讨论下~

从这个问题中我们看出,该公司给试用期员工提供的薪资只有转正后的67%,其实是不合理的。为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就知道了——
根据当地的仲裁结果,裁决此设备制造公司支付李某960元的工资差额。
其实这样的算法很简单:李某的试用期工资是根据转正后基本工资的80%计算的。但是实际上,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李某的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总额的80%,即2560元。
而关于80%这一条,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来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上的规定哦。哪怕该员工在转岗之后的试用期时间仅剩一天,也不能在约定试用期时间的基础上延长试用时间。
像这种在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情况,之前消耗掉的试用期也不是完全无用的,员工的基本素养还是可以考核下的嘛,调岗之后的能力判断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另外,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的话,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算,而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三天就可以啦!
转正员工才需要一个月,试用期宝宝只要三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法律对员工也是有保护的,比如说,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刚来就要休年假,小编只能说勇气可嘉,员工不怕试用期通不过吗?

老板?老板当然可以拒绝。根据法定年休假有单位安排的特点,假设试用期过后,员工仍然有机会使用年休假的,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的请求。至于事假等非法定假期,单位有权利拒绝试用期内的员工请假。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再强调一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岗位,也不能再设立试用期。
同样,如果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在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在新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即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可以设立试用期。
大部分的问题呢,小编都提到了。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怕是还有些细节问题出现。你遇到过什么稀奇古怪的试用期话题吗?赶紧丢到留言里来分享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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