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篇儿咱先来个温馨提示
2017年只剩一个月了
年初定的小目标
都完成了吗?



小编当然是都搞定了,除了剩下的三天年假还没休、出省旅个游这件事以外…………不过呢,年底这么忙,为了年终奖,小编已经决定放弃年假,好好工作啦!但是,抱着一个侥幸的心理,我还是偷偷的去咨询了微课群里的大神:
像我这样把年休假主动放弃了的
能否获取未休年休假的经济补偿呢?
大神回复:
当然是不行滴!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劳动者年休假。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享受年休假。对于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但是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而无需另外支付未休年休假的补偿。
是否休年休假应由单位统筹安排,而不以劳动者提出休假为必要条件。
emmmm
原来是这样的
幸好没有直接去找HR小姐姐
不然就hin尴尬了~

当然了,都年尾了,肯定也有很多小伙伴想要趁着年前最后一点时间把年假休掉,放松放松自己的。那么这里小编又要@所有上班族了:这五种情况,你们可都是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哟!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关于年假,还有这些问题你必须get!
▼
Q:职工在当年度已享受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还能休年休假吗?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员工的休息日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Q:单位组织旅游能否代替年休假吗?
未经职工同意,单位组织旅游不能代替年休假。
劳动者具有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与方式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安排之时亦应尊重职工的个人意愿。用人单位安排集体外出旅游替代休假的,应当证明此方式属于双方约定的休假方式或符合单位规章制度中的规定,或双方就此形成专门的合意。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安排旅游不属于劳动者享受年休假的情况,而应属于用人单位在年休假之外另行提供的奖励或福利。
Q:辞职时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辞职时年假没休完,用人单位应折现支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用人单位要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工资报酬。
关于年假,这篇可以说总结的HIN全了!
还有啥问题不知道的!
记得赶紧给小编留言啊!
跟着YOYO涨姿势:


